我親姥爺的四弟,我叫四姥爺,我媽的親叔叔,他有個兒子,離婚,他的兒子從小就跟著母親改嫁到異地,同時也改了姓氏,沒人照顧他,從2001年,四姥爺中風,學校找到我們,誰都不管,他親生兒子也不管,沒辦法,我媽接到我家,照顧了16年,老人於17年9月去世84歲,我媽和老人在一個戶口本上,現在老人有套房產,我媽有繼承權嗎,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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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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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土無疆
照顧老人十多年,也應該是法定繼承人,不能說非親外公,女兒沒有繼承權。老人的遺產,誰扶養應該歸誰,這才叫法定繼承人。老人沒立遺囑就不是法定繼承人啦?如都人有兒子,且不養老,老人遺產也消屬兒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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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風雨95
按繼承法,他兒子是法定繼承人,改姓不影響父子關係。根椐你講述的情況,你母親盡了16年贍養義務,實際上形成了養女關係,所以你母親也有繼承權力。現在你可以與其兒子協商財產分屬,由於他兒子沒盡義務,你們應該多分,協商不成時,那就透過法律途徑。如果他兒子要多佔遺產,你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維權,16年生活費,護理費,醫藥費,喪葬費,折算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當然,協商最好,說起來,你們也是親人,可以請鄉村幹部,家族長者出面調解,我想問題應該不難解決。
老人去世前,你們家人照顧他十幾年至死,按照繼承法,可以適當分給你們一部分財產。老人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他的兒子、他的父母。老人80多歲去世,他的父母可能不在,老人的法定繼承人只有他兒子一人。
遇到這種狀況,最好與當事人簽訂一個撫養協議。或者老人在世時立一份遺囑,指定你們家人或者他的兒子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