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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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梧桐花開l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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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崑山行
這個問題本身就太傷人心了,但作為平民百姓,如果是因為意外受傷,失去雙手,可以接受得到100萬的補償;如果好端瑞的,你給我100萬,然後砍去我雙手,那算了,不可能的,誰也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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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區塊鏈慧姐
沒手了就相當於喪失了勞動了你總不可能整天讓人餵你吃飯吧,就算你僱人100萬也有花完的時候,還有最重要的娶不到老婆怎麼上下其手,你要說給我剃個光頭我還是願意的,剁手在多少也不要。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但凡價值觀正常的人,都不會考慮這個問題。
言論自由不代表放任,不加管束,胡言亂語。
而是在限定規則內,表達自己的觀點,這個觀點,雖不一定勸人向善,至少不能有惡之導向。
題主這個問題,基於其思維方式已經在唯價值論,身體器官商品化,雖然不至於違法,但考慮問題的根源與器官買賣有了相似之處,勸題主懸崖勒馬,不要萬劫不復。
生命無價,而人有價,價值何來,取決於你能給社會創造多少價值。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無窮價值創於手中。
惶以百萬論雙手的價值,謬不可言,令人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