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的可以進電子廠工作,國家明確規定不得歧視乙肝患者,體檢時不得化驗乙肝五項,只要肝功正常是可以透過體檢。
慢性乙型肝炎:(簡稱乙肝)是指乙肝病毒檢測為陽性,病程超過半年或發病日期不明確而臨床有慢性肝炎表現者。臨床表現為乏力、畏食、噁心、腹脹、肝區疼痛等症狀。肝大,質地為中等硬度,有輕壓痛。病情重者可伴有慢性肝病面容、蜘蛛痣、肝掌、脾大,肝功能可異常或持續異常。
根據臨床表現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而慢性乙肝攜帶是指乙肝病毒檢測為陽性,無慢性肝炎症狀,1 年內連續隨訪3 次以上血清ALT 和AST 均無異常,且肝組織學檢查正常者。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的職業: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餐飲、幼教等行業。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從業人員。
乙肝不能從事的行業有醫療(特別是接觸血液的工種)、軍人、和獻血者。
乙肝患者禁止從事理髮美容業、公共浴室業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允許從事其他任何行業的工作。
中國在前幾年就已經出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乙肝作為理由拒絕錄用。
有乙肝的可以進電子廠工作,國家明確規定不得歧視乙肝患者,體檢時不得化驗乙肝五項,只要肝功正常是可以透過體檢。
慢性乙型肝炎:(簡稱乙肝)是指乙肝病毒檢測為陽性,病程超過半年或發病日期不明確而臨床有慢性肝炎表現者。臨床表現為乏力、畏食、噁心、腹脹、肝區疼痛等症狀。肝大,質地為中等硬度,有輕壓痛。病情重者可伴有慢性肝病面容、蜘蛛痣、肝掌、脾大,肝功能可異常或持續異常。
根據臨床表現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而慢性乙肝攜帶是指乙肝病毒檢測為陽性,無慢性肝炎症狀,1 年內連續隨訪3 次以上血清ALT 和AST 均無異常,且肝組織學檢查正常者。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的職業: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餐飲、幼教等行業。
乙肝患者不能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從業人員。
乙肝不能從事的行業有醫療(特別是接觸血液的工種)、軍人、和獻血者。
乙肝患者禁止從事理髮美容業、公共浴室業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允許從事其他任何行業的工作。
中國在前幾年就已經出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乙肝作為理由拒絕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