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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墨能助先生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只是一種營銷手段。有的是半年還本,有的一年、兩年甚至三年還本,我都遇到過。至於好不好,要看具體情況了。

    情況1:表面為了招攬生意,但實際是斂財。

    有的商店生意比較差,就使用這種營銷手段,部分商品先收錢,幫助自己度過起步階段,但價格往往高於正常價格。他們這部分商品不賺錢,但其他商品賺錢,兩個部分平均下來幾乎是不虧的;

    也有些店鋪所有商品都號稱不要錢,半年後、一年後還本,把資金用於其他投資,打一個時間差。但這種情況是存在風險的,一旦他資金鍊斷裂,就沒法回本了。

    這種情況屬於斂財,要謹慎!

    情況2:生意比較好,為了打擊競爭對手。

    有些店鋪生意挺好,但來了強勁對手,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營銷,鎖定客戶;然後在半年內或一年內還本,每天或每月分期還給客戶。

    這種情況往往是值得信賴的。

    最後,提醒一下:一定要辨別對方是否有斂財傾向,謹防上當。

  • 2 # 素水流芳

    這可以看成是他在囤積資金去做跟暴利的事情,但是風險也會很高,到時卷錢跑路都是小事,別人走了,留你吃官司,什麼非法集資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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