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袁氏屋語
-
2 # 袁氏屋語
房屋空置,未出售或未交給買受人的物業費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交房後由買受人交納。
根據物業相關管理辦法和管理條例之規定: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而買受方收房後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在一般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公司就物業費的交納時間與房屋空置的物業費交納會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透過主管部門驗收,符合房屋交付條件,買受方應收但未收房的,視為收房,應承擔物業服務費,物業費自房屋交付通知書上載明的入夥期限截止之日起開始計算。
2、因買受方原因造成房屋空置的,買受方按物業費的全額交費。
總之,房屋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為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而開發商交房後,就算房屋空置在那裡,買受方還是要交納物業費的。
房屋空置,未出售或未交給買受人的物業費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交房後由買受人交納。
根據物業相關管理辦法和管理條例之規定: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而買受方收房後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在一般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公司就物業費的交納時間與房屋空置的物業費交納會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透過主管部門驗收,符合房屋交付條件,買受方應收但未收房的,視為收房,應承擔物業服務費,物業費自房屋交付通知書上載明的入夥期限截止之日起開始計算。
2、因買受方原因造成房屋空置的,買受方按物業費的全額交費。
總之,房屋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為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而開發商交房後,就算房屋空置在那裡,買受方還是要交納物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