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餘生只為幸福

    不要回頭,曾經的我也犯過同樣的錯誤,和前任複合只維持了一個月,後來我嫁給了別人,現在都慶幸沒嫁給前任,既然能變成前任肯定是不合適,三觀不合,各種不合

  • 2 # 使用者一條鹹魚

    反正就我而言,我會選擇前任。我很喜歡他。

    其實你大可以試試跟其他男生談戀愛,談過之後才知道,誰才是適合自己的,我當初跟談了近6年的男朋友(初戀)分手後,為了擺脫失戀陰影,和一個男孩子在一起了。後來才發現,初戀才是我想要的。於是和男孩子分手了。

    說來也很有意思。當時和初戀分手後,失戀特別痛苦,經常會寫些東西。

    不過現在好了。一切都在朝美好的方向發展

  • 3 # 從心做起

    老話說,破鏡難圓。已經破裂的關係,再怎麼修復也回不到當初了。

    褲襠著火一一當然了,你和前任分手也好,和好也罷,這其中的關係原由,只有你自己清楚明白。作為旁觀者不好多說什麼。

    如果不想讓自己再受一次傷害,就不要回頭。

  • 4 # 心路鵝卵石

    人往往都是失去了才感覺過往的珍貴。相信我,那只是感覺,真的再重新在一起了,還是和分手以前一樣。加上你沒有以前那麼愛了,要跟著自己的內心走,想想當初分開的原因,再回首也是一樣的結果。向前看,往前走,珍惜身邊人,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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