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於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准中、俄兩國船隻航行;當時清政府拒絕批准該條約。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璦琿條約》共3條,主要內容為:
1.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大小約合4個河南省)的中國領土割給俄羅斯,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今俄羅斯結雅河)上游東南的一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國方面的永久居住權和管轄權;
2.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後來又被俄羅斯吞併);
3.原屬中國內河的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準清國和俄國船隻航行。
綜上所述,璦琿條約總體上是一個割讓領土的條約,條約中約定的割讓領土目前已歸屬俄羅斯,所以不存在到期時間問題。
《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於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准中、俄兩國船隻航行;當時清政府拒絕批准該條約。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璦琿條約》共3條,主要內容為:
1.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大小約合4個河南省)的中國領土割給俄羅斯,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今俄羅斯結雅河)上游東南的一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國方面的永久居住權和管轄權;
2.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後來又被俄羅斯吞併);
3.原屬中國內河的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準清國和俄國船隻航行。
綜上所述,璦琿條約總體上是一個割讓領土的條約,條約中約定的割讓領土目前已歸屬俄羅斯,所以不存在到期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