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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月汴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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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v的泡芙
看到作者這個標題。我想起了自己上小學時候的一段經歷。
有一次老師在批評班上同學,我趁著老師注意力集中在那名同學身上,趕快掏出下課在商店特意挑到沒有棍子的棒棒糖(沒有捏著的棍子方便上課偷吃),塞到口裡,偷偷摸摸吃了起來。
聽到老師說同學,我幸災樂禍地笑起來,然後樂極生悲,那沒有棍子圓滾滾的棒棒糖卡在我喉嚨了。那感覺,呼啦啦,真是令人窒息啊。
最後的結局是,我拿起水杯使勁吞,把圓滾滾的棒棒糖給吞下去了。
記得之前看到過一個報道,說美國一個人一生中被雷劈到了七次,可謂是讓人聽了想笑又心疼他。剛才去查閱了一下資料,這個人名字叫勞埃·c·沙利文,職業是美國一個公園的護林員,1942年第一次被雷劈到,腳趾甲蓋被劈掉,1969年第二次被雷劈到,眉毛又被燒掉,1970年第三次被劈到,肩膀被燒導致癱瘓,1972年第四次被劈到,頭髮又被燒光了,1973年第五次被劈到,但是正在開車,直接被劈到車外三米多,1976年第六次被劈到,肘部受傷,1977年第七次被劈到,胸部和胃部都被燒傷。真的很難想想這個人的一生有多絕望。哈哈,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