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年齡稱謂:襁褓:不滿週歲。孩提:兩至三歲。始齔、髫年:女孩七歲。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總角:幼年泛稱。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黃口:十歲以下。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擷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也有的說雙十年華。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待年———女子成年待嫁。古代女子到了十五歲,會把頭髮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歲,又稱“待字”或“待字閨中”也稱及笄。語出《後漢書·曹皇后記》:“小者待年於國。”
古代年齡稱謂:襁褓:不滿週歲。孩提:兩至三歲。始齔、髫年:女孩七歲。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總角:幼年泛稱。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黃口:十歲以下。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擷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也有的說雙十年華。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待年———女子成年待嫁。古代女子到了十五歲,會把頭髮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歲,又稱“待字”或“待字閨中”也稱及笄。語出《後漢書·曹皇后記》:“小者待年於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