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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022846033804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現是傷後出現區域性變形、肢體等出現異常運動、移動肢體時可聽到骨擦音。此外,傷口劇痛,區域性腫脹、淤血,傷後出現運動障礙。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限度的恢復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療中,其復位、固定、功能鍛鍊這三個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關係,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因不穩定,容易發生再移位,因此要採用不同的方法將其固定在滿意的位置,使其逐漸癒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夾板、石膏繃帶、外固定支架、牽引制動固定等,這些固定方法稱外固定。如果透過手術切開用鋼板、鋼針、髓內針、螺絲釘等固定,則稱內固定。

    3.功能鍛鍊

    透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迴圈,促進骨折癒合,防止肌肉萎縮,透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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