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種情況很多的HR都經歷過,節前節後請年假,節前節後請事假。
一般企業的做法是在制度裡明確規定在長節前後不能請事假和年假,或者不寫在制度中,只在管理層裡預設這一規定。因為,不管你請事假還是年假,都是需要領導批的嘛,不批准就休假,那就是曠工
樓主的問題是HR可以拒絕長假之後年假的問題,這點樓主好像弄錯位了。
HR在這件事上是兩個職責,一是制定制度,也就是規則,這個時候的HR是處於管理位置。規定長假前後是否可以請事假和休年假;二是在制定下發後起服務作用,這個時候你要做的就是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就如樓主剛剛的問題,這個時候就不是HR來做批准或是拒絕的決定了,而是由部門經理來衡量來決定。HR要做的就是判斷這個決定是否符合企業制度,如果符合,尊重部門領導的決定;如果不符合,要跟部門領導進行溝通和協調。
在不符合制定,部門領導還有理由的時候,就要衡量理由是否與制度匹配,這個時候HR又處在管理的層面了。
所以,長假之後又休年假,HR可以拒絕嗎?
答案是,這部門不用HR來決定。
我想這種情況很多的HR都經歷過,節前節後請年假,節前節後請事假。
一般企業的做法是在制度裡明確規定在長節前後不能請事假和年假,或者不寫在制度中,只在管理層裡預設這一規定。因為,不管你請事假還是年假,都是需要領導批的嘛,不批准就休假,那就是曠工
樓主的問題是HR可以拒絕長假之後年假的問題,這點樓主好像弄錯位了。
HR在這件事上是兩個職責,一是制定制度,也就是規則,這個時候的HR是處於管理位置。規定長假前後是否可以請事假和休年假;二是在制定下發後起服務作用,這個時候你要做的就是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就如樓主剛剛的問題,這個時候就不是HR來做批准或是拒絕的決定了,而是由部門經理來衡量來決定。HR要做的就是判斷這個決定是否符合企業制度,如果符合,尊重部門領導的決定;如果不符合,要跟部門領導進行溝通和協調。
在不符合制定,部門領導還有理由的時候,就要衡量理由是否與制度匹配,這個時候HR又處在管理的層面了。
所以,長假之後又休年假,HR可以拒絕嗎?
答案是,這部門不用HR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