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367570282485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

    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新增劑等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擴充套件資料

    省食藥監局負責人介紹,新《食品安全法》強化了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增設了消費者賠償首負責任制,規定食品生產和經營者接到消費者的賠償請求後,應該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完善了懲罰性賠償制度。

    在《食品安全法》實行10倍價款懲罰性賠償的基礎上,又增設了消費者可以要求支付損失3倍賠償金的懲罰性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強化了民事連帶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個月季花每次開過花都要修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