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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寫的書,還沒有申請到書號,但是準備到縣宣傳部備案,取得準印證後,想賣給別人(或者是大公司團體)數量上萬本的。這個行為違法嗎?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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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翕張文章耕耘者

    應邀回答。

    可以的。問題你怎麼賣?擺個地攤正好政府提倡地攤經濟呢。但有誰會買你的書?三無產品,無名鼠輩,你寫得再好人家看都不看怎麼辦?

    朋友,出書很難。到出版社容易些,那裡比較專業,給你寫個編者按,簡介書的一些情況,等於是廣告。當然一切費用得你自己出,賣不賣得出去的風險由你自個兒擔著。如著名作家給你按個序言更好點。你認識嗎?

    不如到網上發表,開個微博,沒有成本,真的寫的好會有流量,會有出版社找你,就像郭敬明那樣。祝你成功!

  • 2 # 江湖人稱老頑童999

    當然,為了請弟兄們幫忙斧正斧正,可以提供電子版。過去,叫做手抄本。斧正的差不多了,再找出版社刊印出書(聽說書號蠻貴的),印個百萬冊,恭喜,你發了。

  • 3 # 太陽升Sun

    做什麼都有規矩,圖書、報刊及音像製品之類出版物,是精神文化產品,不是可以隨意出版發行的。這在任何國家都會有嚴格規定,否則的話,就會有淫穢黃色出版物、涉及民族宗教政策出版物、政治性的反動出版物橫行,就亂套了。

    無論你的書是多麼純粹,都必須變成正式出版物,然後才能談得上出賣。就如同所有工業產品,有生產廠家,有產品編號,有商標,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才能出售。而傳播性強的精神文化產品,豈能允許隨意寫、隨意賣?

    出版物管理,屬於各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構職責範疇。“掃黃打非”,淨化出版物市場,查繳、銷燬、處罰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及非法經營行為,是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共同職責。

    為了加深對有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建議認真學習一下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

    如果你想把書出版、銷售,唯一途徑是通過出版社,或者是刊發在網路媒體,將腦力勞動成果轉化為合法收入。

  • 4 # 蘇東文

    應該可以,有人不就花錢請人寫書嗎

    你寫一本書,把著作權賣給別人,就和商品一樣啊。我生產的產品,自然可以出賣了。

    只是,不知道要不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需不需要納稅?

    你還是請教律師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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