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本質上就等同於議會共和制。其國家元首都是虛位元首。其區別僅僅在於,國家元首的稱呼(君主或總統)、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繼承或選舉)那麼,請讓我們來問這樣一個問題,既然議會共和制下已經有了由議會選舉產生的總理來執掌最高行政權,那為什麼要需要一個虛位元首(總統)呢?所謂民主制度,主要特點就是立法權和行政權的互相掣肘。而虛位元首的原理在於,需要一個第三方,進行立法權和行政權之間的調和。而虛位元首沒有實際權力,對政治的干涉度相對比較少,所以就可以進行一些政府首腦(總理或首相)所不方便做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麼議會共和制需要一個虛位元首。而虛位元首也多是選名聲很好的人充任,作為國家的象徵性代表。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也是一樣的道理。只不過英國等國家已經有現成的名聲很好的人,即為王室。為了民主制度,反正國王是不能執掌實際權力的虛位元首,由什麼人來擔任對於治理國家的影響並不大;但由於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的象徵性代表,所以需要有名望的人來擔任。而由於王室的個人/家族名望和宗教地位(聖公宗)等方面,以王室作為國家的象徵性代表是很好的選擇。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本質上就等同於議會共和制。其國家元首都是虛位元首。其區別僅僅在於,國家元首的稱呼(君主或總統)、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繼承或選舉)那麼,請讓我們來問這樣一個問題,既然議會共和制下已經有了由議會選舉產生的總理來執掌最高行政權,那為什麼要需要一個虛位元首(總統)呢?所謂民主制度,主要特點就是立法權和行政權的互相掣肘。而虛位元首的原理在於,需要一個第三方,進行立法權和行政權之間的調和。而虛位元首沒有實際權力,對政治的干涉度相對比較少,所以就可以進行一些政府首腦(總理或首相)所不方便做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麼議會共和制需要一個虛位元首。而虛位元首也多是選名聲很好的人充任,作為國家的象徵性代表。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也是一樣的道理。只不過英國等國家已經有現成的名聲很好的人,即為王室。為了民主制度,反正國王是不能執掌實際權力的虛位元首,由什麼人來擔任對於治理國家的影響並不大;但由於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的象徵性代表,所以需要有名望的人來擔任。而由於王室的個人/家族名望和宗教地位(聖公宗)等方面,以王室作為國家的象徵性代表是很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