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覺得婚前財產保護更多的保護了愛情與婚姻的純潔性,兩個人在一起更加看重的是人品、學識、愛好什麼的,而不是因為家庭背景、房產財產什麼的,那些不懷好意的婚姻詐騙也會收斂一點。
2、婚前財產保護不僅保護了男方,其實也保護了女方。現在很多家庭就一個女兒,父母存下來的錢其實都是給女兒的,不僅僅是錢,也有房產什麼的。在城市裡,這樣的家庭不在少數,我也希望她能在成都有個屬於自己的小窩,如果不住可以出租,而不是變成共同財產。
3、如果兩個人需要共同財產,可以將婚後的收入作為共同財產。維持了家庭的穩定,也各自有了最後的保障,不是也挺好嗎?
4、如果有一方在婚內犯了錯,至少可以保護好另一半的財產,可以給孩子保留一點生存的空間。
希望可以得到部分同志的認可。我是男的,說錯話了請諒解。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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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汗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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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娟chuandao
因為你這樣做,潛意識中你對未來婚姻的預期是失敗,你的行為是提前止損,哪個真心的女孩會為了這樣的婚姻預期而高興。傷心的女孩是期望婚姻長久,與你不同,不傷心的女孩對未來的預期與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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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寧五象街坊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保護理論上沒有不對,貌似很公平。有了這個保護兩個走進婚姻的人實際上都是裸婚。婚姻就像兩個人共同經營一個公司,光有愛情是經不起柴米油鹽消耗的,婚後女人生養孩子,從身體到精神都付出的多,剛剛結婚又生孩子的夫妻共同財產基本沒有多少結餘,很多不懂得分擔的男人更是騰出大把時間花天酒地甚至出軌,因為他即使離婚也沒有損失,而女人生了孩子離婚後可能除了孩子一無所有,生孩子風險這麼大,讓女人恐婚恐育。
婚姻可以不計較婚前財產,但生育男方應該交點押金,也可以叫風險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