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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啟車窗看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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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仁根律師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仁根表示:要明確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小區道路是不是屬於道法上定義的道路。道法規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這條規定中的“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又作何解釋?是否包括小區內部道路呢?小區屬於單位嗎?對此,最高院、最高檢及公安部聯合釋出了《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指出:校園、住宅小區等單位管轄範圍內的路段、停車場,若相關單位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也屬於“道路”範圍。
也就是說,如果小區道路是開放式的,社會車輛可以自由出入,那就屬於“道路”範圍,如果是封閉式的,就不屬於“道路”範圍。至於何為開放何為封閉,又容易引發爭議。一般認為有物管、有門衛、有攔杆、有登記出入制度,並且僅允許小區業主、小區業主親友和有特定事由的來訪者的機動車通行,就屬於封閉式的,如此看來,絕大多數的小區道路都不屬於“道路”範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內部道路,李某的行為就不構成酒駕,不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制、交警無權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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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龍在天不會叫
只要酒後發動車輛並且車輛發生物理移動的都算酒駕!小區路面,停車場均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裡面所指的道路範疇!所以該當事人酒後挪車屬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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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847114075828
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校園、住宅小區等單位管轄範圍內的路段、停車場,若相關單位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亦屬於"道路"範圍,在此醉駕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明確規定: 道路就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內的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廣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
從上述規定可以認定,小區內也屬公共場所,也是人員、車輛密集的公共通行部位。所以,無論是在酒店門口、馬路崖子上、停車場、小區內,只要酒後挪車都可以認定為酒駕。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論。小編認為,酒後當然不動車最好,以免惹上麻煩。但是,你的車在以上公共場所影響了其它車輛進出、停放,挪一下自己的車輛,只要不發生與其它行人或者車輛發生刮蹭事故,這個事應該是民不舉官不究的事情,只要別驚動交警來處理,不會有事。題主提到的張某與李某在小區內爭搶車位,張某懷疑李某喝酒了,逐報警。有兩種情況。一是李某在家喝酒了,下樓挪車,只要動了車就算酒駕。二是李某下樓雖然與張某發生爭吵,但沒動自己的車,與酒駕無關,交警來了也沒事。
這樣的例子很多,事實證明,小區內酒後挪車,雖屬酒駕違法行為,但別出事,無人舉報,我看是可以的,反正我是這麼認為的,民不舉官不究嘛,哪個交警閒著沒事,天天在你小區裡轉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