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文帝四年中⑴,人上書言淳于意受賂,以刑罪當傳⑵,西之⑶長安⑷。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⑸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⑹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⑺中稱其廉平⑻,今坐法⑼當刑⑽,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⑾不可復續⑿,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妾願入身⒀為官婢⑧,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上聞而憫其意⒁,此歲即除肉刑法⒂。
譯文
漢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願意捨身做官府中的女僕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皇上聽到後為她的意願感到悲傷,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原文
文帝四年中⑴,人上書言淳于意受賂,以刑罪當傳⑵,西之⑶長安⑷。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⑸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⑹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⑺中稱其廉平⑻,今坐法⑼當刑⑽,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⑾不可復續⑿,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妾願入身⒀為官婢⑧,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上聞而憫其意⒁,此歲即除肉刑法⒂。
譯文
漢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願意捨身做官府中的女僕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皇上聽到後為她的意願感到悲傷,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