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時代而論。
1、秦漢時期,州相當於目前的省,州的行政長官(刺史)相當於如今的省長/省委書記,此時無府。
2、隋唐宋時期,州/郡相當於目前的“地”,州/郡長官(太守/郡守/知州)即相當於地委書記/地級市長,府與州同級(各地重要的州命名為“府”),知府與太守也同級,知府略大。
3、元明清時期州府反過來,大多數“地級”稱府,州分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為各地重要。
4、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正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5、明以知州為一州之長,轄縣;清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不轄縣,長官均稱知州。現在地級市市委書記(或市長)大致相當於明清的知府或直隸州知州,而縣級市書記(市長)大致相當於明清時散州知州。
6、知府為四品官,相當於一個獨立市的市長(不包括縣級市)、市委書記,因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對應的知縣七品官就是現代意義上的縣長、縣委書記了。的“府”,知州等於知府,散州則等同於“縣”,知州與縣令同級。
分時代而論。
1、秦漢時期,州相當於目前的省,州的行政長官(刺史)相當於如今的省長/省委書記,此時無府。
2、隋唐宋時期,州/郡相當於目前的“地”,州/郡長官(太守/郡守/知州)即相當於地委書記/地級市長,府與州同級(各地重要的州命名為“府”),知府與太守也同級,知府略大。
3、元明清時期州府反過來,大多數“地級”稱府,州分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為各地重要。
4、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正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5、明以知州為一州之長,轄縣;清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不轄縣,長官均稱知州。現在地級市市委書記(或市長)大致相當於明清的知府或直隸州知州,而縣級市書記(市長)大致相當於明清時散州知州。
6、知府為四品官,相當於一個獨立市的市長(不包括縣級市)、市委書記,因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對應的知縣七品官就是現代意義上的縣長、縣委書記了。的“府”,知州等於知府,散州則等同於“縣”,知州與縣令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