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備的奴隸制成文法,它系統地蒐集和整理了自羅馬共和時期至查士丁尼為止所有的法律和法學著作,卷帙浩繁,內容豐富。它標誌著羅馬法本身已發展到極其發達、完備階段,對以後歐洲各國的法學和法律的發展有著較大的影響。 另外,法典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法更為詳盡。它所確定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詞嚴格、確切和結論明晰的特點,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範圍內的形式上平等、契約以當事人同意為生效的主要條件和財產無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則,為後世法律奠定了基礎。
古羅馬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一就是其完備的法律體系,包括市民法(僅適用於羅馬公民)、自然法(適用於所有人)和國家關係法(用於調節羅馬人與其它民族之間的關係)。從公元二至六世紀,羅馬法經歷了一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至公元534年在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編撰完成並頒佈施行,後人稱之為《民法大全》。該法典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中。讀者可以從這裡節選的一些條文中領略到羅馬法的博大精深,如對證據、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約精神的肯定;當然其中有些法規也顯露出歷史的侷限性,如對婦女的歧視和對奴隸制度的容忍。
《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備的奴隸制成文法,它系統地蒐集和整理了自羅馬共和時期至查士丁尼為止所有的法律和法學著作,卷帙浩繁,內容豐富。它標誌著羅馬法本身已發展到極其發達、完備階段,對以後歐洲各國的法學和法律的發展有著較大的影響。 另外,法典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法更為詳盡。它所確定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詞嚴格、確切和結論明晰的特點,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範圍內的形式上平等、契約以當事人同意為生效的主要條件和財產無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則,為後世法律奠定了基礎。
古羅馬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一就是其完備的法律體系,包括市民法(僅適用於羅馬公民)、自然法(適用於所有人)和國家關係法(用於調節羅馬人與其它民族之間的關係)。從公元二至六世紀,羅馬法經歷了一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至公元534年在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編撰完成並頒佈施行,後人稱之為《民法大全》。該法典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中。讀者可以從這裡節選的一些條文中領略到羅馬法的博大精深,如對證據、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約精神的肯定;當然其中有些法規也顯露出歷史的侷限性,如對婦女的歧視和對奴隸制度的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