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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894941878

    你好,合夥企業是指: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不知道有沒有解決你的問題,解決請採納,沒有解決歡迎繼續追問。

  • 2 # 手機使用者51977825032

    合夥企業一般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的企業,合夥人共同分享企業所得,並對營業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它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和公司制企業相比,合夥企業有以下這些特徵。

    1、合夥企業沒有法人資格;

    2、合夥企業不能上市,不能上新三板;

    3、合夥企業只能尋找私募基金融資,不能公募;

    4、合夥企業,股東的信任關係大於資本的結合;

    5、合夥企業不能“股改”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6、合夥企業的經濟規模一般較小,當然也可以做大;

    7、合夥企業一般限於事務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資型別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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