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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念戰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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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154257357438
俺就是在2000年把借給朋友的,而且是全部積蓄,到了05年底如果能還回的話,早已在北京買上房子啦!那會在北京定福莊二室才25萬!最後一年不打電話,沒辦法只能起訴到法院!到法院也不是那麼快的,而是分期分批的要,我是07年4月起訴的直到08年底。才把最後一筆錢要到拿,05年到06年房價翻了一翻,是要回來了房價也翻了,朋友也沒得做了!瓜友們啊!知道律師怎麼講麼:介個東西除了自戈的親爹孃和兒女可以!其它的甚至哥們兄弟都不能外錯!人介一生幾十年很短暫,經不起折騰了!告誡身邊的親朋好友!只要是人,借錢沒有!給個三瓜兩棗都中,逗是不借。也希望小編時不常滴多提出介樣的問題,讓大家各抒己見,發表下各人的看法,以警視後人莫發慈悲!讓借不借的人!滿大街跪地乞討去吧!不值得可憐!介就是人性!想一下若不是讓借害的如此之慘!俺怎會說出此話!切記!只要是人借沒有!
往外借錢一定要慎重,十幾年前,主動借給一個生意關係朋友,兩年後耍我坑去了十幾萬元,那時算是我一輩子積蓄,起訴法院勝訴申請執行未果,如果朋友借錢一兩萬還是可以考慮,數量較大應更要慎重,避免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