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要備案,《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按照醫療器械風險程度,醫療器械經營實施分類管理。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許可和備案,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還應當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保證經營的產品可追溯。鼓勵從事第一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行為,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制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4年7月30日釋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第一類是風險程度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採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要備案,《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按照醫療器械風險程度,醫療器械經營實施分類管理。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許可和備案,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還應當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保證經營的產品可追溯。鼓勵從事第一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行為,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制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4年7月30日釋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第一類是風險程度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採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