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根據病情輕重首次肌注毒扁豆鹼2~4毫克或畢靈10~20毫克,給藥後40分鐘(毒扁豆鹼)或1小時(解畢靈)症狀如無明顯改善、又無明顯副作用時,可重複上述劑量。待症狀明顯改善後,如意識清楚、回答切題、心率減慢接近正常水平時,可改為維持量。毒扁豆鹼第1~2小時肌注1~2毫克;解畢靈每3~4小時肌注或口服10~15毫克。直至中毒症狀基本消失。整個療程可能需數小時至數天。毒扁豆鹼過量會引起膽鹼能毒性反應。給藥後如患者出現心率不齊,血壓下降、脈搏低於60次/分時應暫停使用。心率明顯減少或有嚴重嘔吐時可肌注阿托品0.5毫克。一般用藥過量的反應常是輕微的,適當減少用量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則避免再次出現明顯的副作用。應當指出的是,在畢茲中毒早期毒扁豆鹼的效果較差,而在中毒4小時以後療效顯著提高。毒扁豆鹼並不能迅速縮短畢茲的中毒過程,過早中止治療會導致中毒症狀復發。這是因為被毒扁豆鹼抑制的膽鹼酯酶活力的短時間內能自動恢復,毒扁豆鹼的半衰期只有30分鐘,因此,必須重複給藥。新斯的明為毒扁豆的同系物,作用亦相似,因系季銨鹽,不能透過血腦屏障,中樞作用極弱,因此不能用新斯的明代替毒扁豆鹼治療畢茲中毒。但可用以對抗周圍症狀。
臨床表現:根據病情輕重首次肌注毒扁豆鹼2~4毫克或畢靈10~20毫克,給藥後40分鐘(毒扁豆鹼)或1小時(解畢靈)症狀如無明顯改善、又無明顯副作用時,可重複上述劑量。待症狀明顯改善後,如意識清楚、回答切題、心率減慢接近正常水平時,可改為維持量。毒扁豆鹼第1~2小時肌注1~2毫克;解畢靈每3~4小時肌注或口服10~15毫克。直至中毒症狀基本消失。整個療程可能需數小時至數天。毒扁豆鹼過量會引起膽鹼能毒性反應。給藥後如患者出現心率不齊,血壓下降、脈搏低於60次/分時應暫停使用。心率明顯減少或有嚴重嘔吐時可肌注阿托品0.5毫克。一般用藥過量的反應常是輕微的,適當減少用量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則避免再次出現明顯的副作用。應當指出的是,在畢茲中毒早期毒扁豆鹼的效果較差,而在中毒4小時以後療效顯著提高。毒扁豆鹼並不能迅速縮短畢茲的中毒過程,過早中止治療會導致中毒症狀復發。這是因為被毒扁豆鹼抑制的膽鹼酯酶活力的短時間內能自動恢復,毒扁豆鹼的半衰期只有30分鐘,因此,必須重複給藥。新斯的明為毒扁豆的同系物,作用亦相似,因系季銨鹽,不能透過血腦屏障,中樞作用極弱,因此不能用新斯的明代替毒扁豆鹼治療畢茲中毒。但可用以對抗周圍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