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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兵叔叔

    看你工傷多長時間了,依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職工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如果在一個月內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申請工傷,那麼作為職工來講,就要自己去認定,雖然自己認定麻煩一些,但是總比不去認定強吧?

    公司領導以各種理由不讓受傷職工認定工傷,無非幾個原因,第一個怕更上層知道,處罰這個領導,第二個是認定工傷後,就會有休息時間,公司人手不夠,第三個是如果沒有給職工入社保,認定工傷後,就會公司自己承擔賠償責任。無非以上幾個原因。

    認定完工傷,接下來就要去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傷殘,一旦認定上傷殘,就會有十萬左右的賠償,設想一下,如果公司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那麼這個錢就應公司來承擔。所以,有時候領導就會讓職工休息一段時間,額外給職工一些補償,不給職工認定工傷,這樣就不需要支付傷殘賠償了。

    所以,當一旦聽到領導或者老闆不讓你報工傷,給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話,說白了,就是想給公司節約成本,不想賠償而已,如果你自認了,可以不報,但是如果沒有什麼感情,依法認定即可。

  • 2 # 職場矛與盾

    你好!工傷事故發生後,一般不贊成職工私下達成協議。這種協議對職工的保護能力較差,職工吃虧的可能性極大。對於該案件提出一下建議:

    一、未超過工傷認定的一年時限的,立即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一)職工因工受傷,按照工傷進行賠償對職工是比較有利的。

    工傷責任是無過錯責任,職工只要受傷,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不管職工是否有過錯。職工在勞動能力鑑定時,按照工傷鑑定標準,更容易立案定為傷殘,鑑定的傷殘等級會更高。工傷賠償有保障,國家建立了社保待遇預先支付制度,在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賠償時,由社保基金支付,再向用人單位追償。

    (二)工傷認定是有時限的,如果超過一年的,職工就失去了通過工傷獲得賠償的途徑。但是不可抗力、社保部門等級制度、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等時間是可以扣除的。

    二、超過工傷認定期限的,職工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訴。

    (一)可以起訴請求法院參照工傷待遇標準,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人身損害賠償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受傷職工可能會承擔一部分責任。傷殘鑑定標準為《人體致殘程度分級》,標準相對於工傷鑑定標準要求較高,鑑定傷殘等級會比工傷鑑定低些。三、關於工傷賠償協議效力問題。如果協議對自己有利的,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協議的,可以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合同效力,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工傷賠償協議,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協議對自己不利的,即使用人單位要求履行工傷賠償協議,職工也可以要求撤銷協議內容,重新計算工傷賠償。四、建議。

    (一)發生工傷事故要在一年時間內提起工傷認定申請。這是職工通過工傷獲得保護的前提。

    (二)傷情穩定後,要及時提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確定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勞動能力鑑定後,職工工傷賠償數額確定。

    (三)以上兩步完成,才能對工傷賠償有清楚的認識,才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賠償協議。

  • 3 # 公務員考試寫作助手

    我叔叔前年在工作時受傷,半月板損傷,他專案領導怕影響不好,勸他不要報工傷,出了一部分醫藥費,但承諾會承擔所有治療費用,而且照常發工資直到叔叔回去上班。過了半年左右,叔叔恢復差不多了就回去上班,可不到2個月就被辭退了。

    因為之前承諾會承擔全部治療費用,叔叔沒想太多,只想離職之前把自己先行付的醫藥費要回來,但是找那個專案領導,那個領導卻說他這裡沒問題,讓問另一個領導,總之問了一圈,問題也沒有給解決。

    好在從發生工傷之日起還不到1年,於是叔叔準備好材料,向我們當地的勞動保障等部門申請了工傷認定,同時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雖然過程比較波折,但最終公司按照要求對叔叔進行了賠償。

    所以發生工傷後,不要聽所謂的領導勸阻,為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定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最晚不要超過1年去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前,諮詢所在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具體需要什麼材料,準備齊全。一般包括: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身份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

    注意一點,出現工傷時,儘量不要自己墊付醫藥費,否則以後處理工傷認定、要求賠償等問題時,很麻煩,也很被動。

  • 4 # 浮一雲

    我想不是你說的那樣吧?一般發生工傷事故了,領導都是會進行申請工傷認定的,因為都參加專案保險了,出了工傷事故,進行工傷認定對企業沒多大影響,不申請工傷認定反而對企業信義有影響,對以後解決問題不利,申請工傷認定了,按專案保險會補很大費用的,企業也不用負擔多少………

  • 5 # 重慶竇娟律師

    您受傷多久了,如果受傷到現在未滿一年,建議您儘快到用人單位註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申報工傷。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停工留薪期滿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如果已經超過一年,就無法認定工傷,你只能以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按照人身損害起訴要求民事賠償。

    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要第一時間諮詢律師,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錯過時機後悔莫及。

  • 6 # 幸福道142

    現在某些企業,專門用一些能言善道,只要是為公司著想,維護公司財產的人員,來管理員工。

    善於離間員工的和諧,方便管理。善於忽悠員工,特別是老實的,最容易被欺騙。

    承上啟下變了味,企業內部沒有忠誠度。企業文化變了質

    現在國家政策越來越照顧弱勢群體了,希望企業內部把良性迴圈真正落實下來。不是每個企業老闆都能做好帝王心術,把小人和好人用的恰到好處。

    時代不一樣了,要求別人感恩,先問問自己為別人做了什麼?

    工人欺騙老闆,老闆激動的失眠多夢睡不好。那公司欺負員工呢?

  • 7 # 手機使用者4531637960

    我向全國的勞動者呼籲,出了工傷一定要堅持申報,千萬不要私了,明的錢好算,若是以後因傷吃藥看病這是個大頭,若報了工傷,這筆費用以後就不用自己花錢了,可以走工傷保險全報銷,若私了,那以後就要自己掏腰包,很多工傷患者因傷至貧就是這個原因。

  • 8 # 大鵬展翅雲飛揚GO

    一般國企雖然有工傷意外保險,但如果報工傷會影響很多人的利益的,如果不嚴重領導會勸你別報,會許諾很多好處,一般也會兌現,如果嚴重的,領導也不敢瞞報,會報上去的。

  • 9 # 小小小心意

    太善良了的人容易相信別人,不讓你報工傷就要積極協商處理而不是拖著,過了工傷時效賠償會少很多的。我老公工傷我找公司協商,公司賠償太少了,還威脅我們,說公司有法務部,我們愛上哪告就去告,現在官司打了兩年,馬上賠償一審判決要下來了,公司肯定會上訴,等著吧,堅持到最後就是勝利!

  • 10 # 莞漂老孔

    我也是工傷,現在還在康復醫院治療呢,向你這情況只能看什麼時候發生工傷,如果未超過一年你可以自己拿著工傷證明資料去社保局申請;若超過一年了那隻能走法律途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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