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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和平鴿29224

    採取什麼形式反映問題,個認為,無論任何組織都不必過度嚴苛,倡導按級別部門分類來,明確各部職權責,以便狀告者對症選擇,但當遇到難以歸屬門類的疑難雜症,跨了級別和門類反映又何妨?不都是歸一個黨一個政府嗎?

    我們的關健是要如何解決存在的問題,即便沒有上報,我們是不是都該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讓我們的祖國越來越好!

    有人主動上報問題,是因為他相信黨,相信政府,知道只有依靠共產黨和政府才能讓問題得到圓滿解決,才能生活得好!

    你見過暴亂分子提前向府政提問題,請求解決的嗎?他就沒打算依靠你!更沒有信任!

    所以當群眾反映問題時,我們應當感到高興和欣慰,我們是被信任的!

    所以請放棄傲慢,推諉,反感和搪塞,甚至苛責!

    拿出笑容熱情能力去接納,改善,幫助才會使我們的黨和人民越來越團結,越來越幸福!

    自我從政的人生價值才能真正得到體現!

  • 2 # 馮繼業400

    當一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他的第一個想法就是依靠當地政府按政策給於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問題!誰願意去違反規定越級上訪呢?

  • 3 # 大蝦米75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是對!

    在法律不允許的範圍外,是不對!

    公民的基本權力,應該得到尊重,不得截留!

    如果違法了,應該有法律制裁,而不是憑行政權利截留!

  • 4 # 直來直去ABC

    上訪的基本上都是弱示群體,申訴自已的正當權益,越八級都不為過。但是,解決他們實際問題的物件在基層,他們越級有什麼用呢?如果各級信訪部門都配備專案組,層層落實,嚴查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對基層執能部門追責,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單位或個人,公安部門協助調查取證,該坐牢坐牢,該槍斃槍斃,有冤必伸,有惡必除,對無理取鬧的訪民也要定性,最終還群眾一個公道。網路發展到今天,群眾的覺悟有了質的飛躍,掩耳盜鈴,自作聰明,貽害無窮。

  • 5 # 鐵勁草087

    如果“有案必立”,“述狀必批覆”,辨論錄音錄影,公示三天,一式三份。只要作到第一步“公開”。越級上告就可以減少80%。過去講理在茶館,袍哥都能夠解決問題,袍哥的威望還相當高。今天的人居然沒有辦法解決?我們要面對事實,面對歷史。

  • 6 # 太行山夫

    上訪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各級行政機關都應該為群眾解決問題,既然下級機關解決不了問題,每個公民都有權向上級機關反映並要求解決問題,無所謂越級不越級!

  • 7 # 高山8194

    身正不怕影子歪,各級職能機構部門的大門永遠面對人民開放,基層職能單位不能處理解決問題,在不違背清規械律的情況下向上級反應問題是旡奈之舉。主觀上是寄託,期待,渴望尋求公道,公平,公正穩妥解決問題,在黨的一元化領導下,百姓相信依賴人民政府和隸屬各職能部門名正言順,百姓不願耳聞目睹莫須有聲音和非正常行為現象。群眾路線是黨的法寶之一,具有支配地位精英深入基層,解破麻雀償試梨子味道,有的事件現象觸目驚心。到了引起高度重視的時候了!人民政府為人民,人民當家作主擁護政府支特政府,推進民主政治是歷史趨勢。拜請網友批閱指正!!

  • 8 # 國興1147

    越級!為啥了要越級,正因為下級不重視或解決不了,所以要越級,但現在越級也解決不了,不越級也解決不了!信訪辦把百姓訴求當作足球!

  • 9 # 寧靜致遠1906244

    越級上告的對還是不對,這個有待商榷。一般的越級上告,那都是逼的,如果在當地能得到很好的處理,或明確答覆,不互相推諉,踢皮球,誰願意千里迢迢地去上告呢。當一個人的正當權益得不到保障,叫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在他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他只有選擇上告,因為他感覺到,那是他唯一燃起的希望。據此說起,上告應該是對的,不能否認。

  • 10 # 老鷹9320

    有些事,在當地根本無法解決,當事人只能選擇越級上訪!

    只要所反應的問題實事求是,避開地方保護主義勢力範圍,把底層真實的聲音反映給上級,沒什麼不對的。

    但是一定要記住不能違法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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