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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視治療是場“持久戰”!
據鄭州普瑞眼科專家介紹,所謂弱視,是指用一般臨床檢查法證明眼部無明顯病變,主要因為功能性因素而導致遠視力低於0.8,且不能用鏡片矯正的情況。弱視既可發生在單眼,又可見於雙眼。已現有技術,是可以有效治好弱視的。但是,弱視治療對時機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通常,3至6歲是弱視治療**時期;12歲以前,也有較高有效見效率。但是,此後,這一機率就會隨著患者年齡的增長而逐漸降低。
在弱視治療這場持久戰中,家長和弱視兒童的配合至關重要。比如,戴鏡和遮蓋是弱視治療中常見的方法。但是,有的孩子可能認為這樣做比較影響美觀,或者感到很不方便,不適應,於是就經常自己偷偷摘下來。這時候就需要家長進行耐心的開導。
弱視是指視覺發育的時期。由各種原因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正常兒童,視力檢查未見明顯器質性病變,稱為弱視。弱視的病因一般包括斜視、屈光參差、高度屈光不正和形覺剝奪。一旦發現弱視,就需要及時治療。治療的原則是消除抑制,提高視力。如有屈光不正,應確定屈光度,配戴相應度數的眼鏡,並進行視力訓練,恢復雙眼的視覺功能。弱視的治療效果與年齡和弱視的性質有關。一般來說,8歲前的弱視訓練能提高視力,恢復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