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uhhkh40680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籤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7.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裝置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鱷龜一個月沒喂會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