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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金時代當家

    一、對不起!上天有好生之德,本案的【刑事自訴人】應是孩子本人,根據【遺棄罪】最高刑事處罰責任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事自訴追訴期五週年】。以及孩子滿18週歲後為成年人的法律規定,孩子的【刑事自訴追訴期五週年】為十八週歲後五週年內(23週歲),現因孩子已經24週歲以上,超出了【刑事自訴追訴期五週年】以內提出自訴的刑法規定。因此,本【遺棄罪】案不能再追訴。

    二、【衣冠禽獸母親】的刑責可免,附帶民事責任終生難逃,【衣冠禽獸母親】的【生身母親權利】已經自行消除,孩子不再負有贍養【衣冠禽獸母親】的贍養義務。

  • 2 # 長金老者

    遺棄是犯罪行為,但記得是告訴才受理的,所以必須有人告她法院才會審理此事,並根據法律和事實定罪量刑。但這裡也有個時效問題,具體規定記不清了,可找個律師幫助。其實我覺得這事對她最大的懲罰是親生子女不認她,親屬們唾棄她,一句話就是被孤立。說起來好象這不象什麼懲罰,但是如果到老年就理解了,老年人如果孤獨生存,心靈上痛苦是巨大的,尤其她自作自受,自我遣責和良心煎熬的折磨比坐牢更難受!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分手了還在想念對方,是因為不甘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