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駕駛機動三輪由北向南行駛至紅綠燈路口,甲方時速32邁,路口是紅燈,甲方闖紅燈;乙方由西向東行駛,駕駛轎車,正常行駛過綠燈,但路口有限速標誌60邁,乙方時速72邁,超速20%,路口有監控;發生事故時,甲方有避讓,乙方沒有,甲方有人傷,乙方沒有。交警下達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全部責任,無證據證明乙方有交通違法行為,所以乙方無責任。真實資料,有交警出具的現場鑑定證明。
由以上判定得出結論,類似情況下,開車超速過綠燈撞死了闖紅燈的行人,是沒有事故責任的,最多一個超速違法行為,被撞者還要幫你修車。全責嘛!
回覆列表
-
1 # 江海拓荒人
-
2 # 淮北日月升
這種情況,顯然雙方都有過錯,但是甲闖紅燈過錯更大,與事故後果有直接因果關係,乙超速,與事故後果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有間接關係。
個人認為,應當闖紅燈的一方主責或全責,超速的次責或無責。如果更準確一些,判全責闖紅燈一方虧點,但是判主責他又賺點,法律又不允許判兩者之間。只能選擇其一,一般是判全責。
另外,闖紅燈和超速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需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進行另外的處罰。其中闖紅燈計六分罰款二百,超速百分之二十是罰款一百元。
如果當事人對交警的處理不服,可在收到責任認定書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申請複核。不過本案,上級維持原結論的可能比較大。
-
3 # LH152970645
這件事要從公平公正的方面來說闖紅燈的必須全責!必須全責!必須全責!轎車超速和這件事沒有半毛錢的關係,超速應該讓交警處理違章,該罰款罰款,不能混為一談!!
不會全責,超速方也存在責任。從本起事故來看,闖紅燈方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對方也存在疏於觀察、超速的違法行為(但超速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影響不大,主要是疏於觀察),應當對本次事故承擔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