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783690160351
-
2 # 使用者7635567973548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彩禮規定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二、在司法實踐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三、《民法典》對戀愛前的彩禮規定
如果你們還處於戀愛的階段,但是你對她的愛意又是情深似海的。且給她購買的物質方面的數量又是不計其數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中,你給她的東西並不能夠劃分在彩禮當中,這種手段只能被《民法典》列為贈送的關係,你是不能夠要求她返還的。
民法典彩禮規定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在現代社會,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彩禮背後的真正意義,也早已背離了幸福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