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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去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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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哥259051322
如果是走法院就是保險公司給賠。這是毫無疑問的。這種官司我打過。所謂的代位賠償就是你投保了車損險並且是不記免賠險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車輛不管有沒有責任保險公司必須理賠,如果對方車輛有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將來保險公司在去起訴對方賠和你沒有關係。你就讓保險公司賠,這個如果不去法院不行。
如果是走法院就是保險公司給賠。這是毫無疑問的。這種官司我打過。所謂的代位賠償就是你投保了車損險並且是不記免賠險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車輛不管有沒有責任保險公司必須理賠,如果對方車輛有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將來保險公司在去起訴對方賠和你沒有關係。你就讓保險公司賠,這個如果不去法院不行。
這裡首先必須說清楚一個問題:
代位求償是保險公司的權利。不是車主的權利。所以,這是人家的事。
然後,下一個問題就是:保險公司可以用代位求償的權利來阻止我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1.車險,可以找對方要,也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要。要不然我們買保險幹嘛?不就是為了多一份保障?
這樣就有可能同時得到兩份補償。所以,為了鼓勵保險公司履行義務,也為了防止不當得利,又產生了“代位求償”制度——如果找保險公司賠,就不能再向對方要。
2.代位求償權在中國是法定權利。保險公司賠付後就享有。沒有附加條件。反過來,保險公司沒賠的時候哪來的什麼代位求償權?
所以,代位求償權本就應該是讓保險公司大膽先行賠付的制度,而不是保險公司縮後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