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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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l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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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92153224030
我有一個真實的案例:你欠我的錢,當你自己決定拿物來抵款,並由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評估物品,高出部分我補償現金歸回,這種行為我有罪嗎?最後訂我貪汙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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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924829087036
我一房屋買賣糾紛已十多年了,走正常法律程式五年,2008年地震後買房2010因房價上漲開發商拒絕履行合同。為了侵佔上漲利益,法院判決如一張紙,叫我與強勢開發商自己解決,現不知怎麼,誰來解決若勢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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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羊成老羊
我家5個繼承人。開發商找到其中之一,讓他簽了已故的父親和健在的母親兩個人的名字,承諾把拆遷款給他個人。當時沒有任何手續,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簽字人的身份證明都沒有。沒有委託書,沒有遺囑。現在我以母親的名義起訴無效。對方沒有證據證明給了拆遷款,但一審二審都判了駁回。哪裡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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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饒清忠
案件審請再審指有開庭審理,在沒個背告和原告講法律講證居來說話不服以不行講裡講法證居沒有證居就沒有法條文就書了?
如果對再審不服只有申請檢察院抗訴,同時以要拿起法律武器到政法委,人大,檢察院及有關部門控告三審法官的枉法行為,前提是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更重要的是要有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