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書·經籍志》共四卷。志中把經籍分為經、史、子、集四部:經部分為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異說、小字等十類,史部分為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住、舊事、職官、儀就、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等十三類;子部分為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引、醫方等十四類;集部分為楚辭、別集、總集等三類。四部各書,皆著錄書名卷數、作者職官姓名,並著錄亡佚之書。凡四部書有三千一百二十七部,三萬六千七百零八卷(包括亡書共四千一百九十一部,四萬九千四百六十七卷)。每類之後各有小序一篇,各部之後又各有大序一篇。大體上說,經部各序論述經籍的演變,史部各序論敘史體的發展,子部各序評論各家的短長,集部各序記述文風的推移。四部之後,又附有道、佛兩錄。道經分為經成、餌服、房中、符錄等四類,凡三百七十一部,一千二百一十六卷。佛經分為大乘經、小乘經、雜經、雜疑經、大乘律、小乘律、雜律、大乘論、小乘論、雜論、記等十一類,凡一千九五十部,六千一百九十卷。道、佛兩錄,僅記各類部數卷數,沒有著錄書名、作者,但都有大序一篇,論敘道、佛的源流,還有一小段後論,論述作者何故“錄其大細,附於四部之米”的旨意。
《隋書·經籍志》共四卷。志中把經籍分為經、史、子、集四部:經部分為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異說、小字等十類,史部分為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住、舊事、職官、儀就、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等十三類;子部分為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引、醫方等十四類;集部分為楚辭、別集、總集等三類。四部各書,皆著錄書名卷數、作者職官姓名,並著錄亡佚之書。凡四部書有三千一百二十七部,三萬六千七百零八卷(包括亡書共四千一百九十一部,四萬九千四百六十七卷)。每類之後各有小序一篇,各部之後又各有大序一篇。大體上說,經部各序論述經籍的演變,史部各序論敘史體的發展,子部各序評論各家的短長,集部各序記述文風的推移。四部之後,又附有道、佛兩錄。道經分為經成、餌服、房中、符錄等四類,凡三百七十一部,一千二百一十六卷。佛經分為大乘經、小乘經、雜經、雜疑經、大乘律、小乘律、雜律、大乘論、小乘論、雜論、記等十一類,凡一千九五十部,六千一百九十卷。道、佛兩錄,僅記各類部數卷數,沒有著錄書名、作者,但都有大序一篇,論敘道、佛的源流,還有一小段後論,論述作者何故“錄其大細,附於四部之米”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