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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界漁樂資訊

    來一個很腦洞大開的,結局還很悲傷的民事案件:

    很多人都說我,沒事就講一些重口味的故事和案件,就不能來點輕鬆的嗎?

    今天給你講一個:腦洞很大、帶點悲傷的故事吧!谷歌街景經常會拍到一些有趣的圖片,但有時候也不那麼“有趣”。比如英國一名男子就利用谷歌街景地圖發現了老婆出軌的證據....

    因此,該英國大叔,就開始通過地圖檢視一下,自己旅遊會經過的線路,在祕魯首都利馬的街景照片裡,居然發現有趣的照片:一個女人坐在長凳上,另外一個男人把頭放在她腿上,看上去就舉止親密。

    再仔細看一下:咦?簡直太巧啦!這女人的穿著打扮、身材相貌、舉止言談,簡直就和自己老婆一模一樣!

    這英國大叔瞬間就來了興趣,再仔細的一看,臥槽!真是自己的老婆!頓時感覺自己頭頂有了一片青青草原啊!

    然後,這位英國大叔最後還是捅破了這層窗戶紙,拿著照片,和自己的老婆進行了對質,對方也很蒙,但是,在照片面前,還是承認了自己出軌的事情,而且,已經好幾年啦!

  • 2 # 哎喲菲菲不錯哦

    就是最近傳得沸沸揚揚的來女士“突然人間蒸發”案。

    網友們腦洞大開,有的說:

    她進入了另外一個時空。

    有的說:

    她被外星人擄去了。

    按失蹤者丈夫許先生支支吾吾,話裡有話的說法,她應該是裡應外合,和另外一個反偵察能力強悍的人走了!

    所以,所有監控都沒有拍下她。

    警察出動了警犬,也排除了她還在本小區的猜測。

    抽乾了小區水池,查找了 下水道……等,有可能發現她“屍體”的地方,也一無所獲。

    那麼,問題來了,假如她已經死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就是她的二婚丈夫了,根據如下:

    1.她們二婚,感情不太好,失蹤前有爭執。

    2.“按她的智商,她出不去。”許先生認為來女士智商不夠,他輕敵,那麼,他要她消失是不是很容易呀?

    由於小女兒和鄰居都沒聽到響動,那麼,我來大膽猜測:

    如果把來女士用安眠藥藥睡後,用老方法把人切開煮爛倒下水道,那不可能,因為會有很大動靜,也會有血跡。

    那麼,假如他用安眠藥把來女士藥倒後,直接拖去洗手間,用強硫酸(或者其他具有強烈腐蝕性的液體)把屍體溶解了……然後,衝入下水道……再用特效藥水徹底清洗作案現場……

    這樣,警察是不是沒有辦法檢查得到蛛絲馬跡?

  • 3 # 熱血調查員

    說一個外國的案子吧,在2014年發生的巴拿馬雨林失蹤案,兩個女大學生在巴拿馬山區中徒步旅行時離奇失蹤,多日後蒐集人員只在找到了部分遺骨,確認兩人均已死亡。但是具體死因至今未找到。

    但是自從2014年4月1日上午,兩人告別寄宿家庭的主人再次出門後,這次主人的狗狗也陪著兩人一起出行。但是到了晚上,狗狗獨自回到了家中,兩個女孩卻不見蹤影。

    因為之前兩個女孩已經約好和寄宿家庭的主人去旅遊巴拿馬的旅遊勝地遊玩,沒有理由無故失約。但當時天色已晚,主人只是在家附近尋找了一遍,但是什麼沒有找到。在第二天4月2日早晨,主人就報了警。

    由於巴拿馬雨季的到來,讓搜尋難度加大,一連十週過去了,兩個女孩還是音信皆無。正當警方基本已經放棄搜救的時候,突然線索出現了!一個當地農婦在河岸的稻田中發現了一個藍色揹包,揹包裡有兩副墨鏡,83美元現金,莉薩的護照,以及一個水瓶和兩個胸罩。最重要的是,揹包裡面還有一部相機和兩部手機。

    警方還發現,4月5日莉薩的手機的電量耗盡後關機,之後再也沒有使用過。而在4月6日,克里斯的手機因為多次密碼輸入錯誤而被鎖死,直到4月11日,10點51分克里斯的手機還被嘗試開機過,而到了11點56分,克里斯的手機也因電量耗盡而徹底關機。通過這些資訊警方猜測在4月11日兩個女孩當中至少有一個人還活著。

    在發現揹包後,警方開始逆流而上繼續尋找,隨後發現了一隻登山鞋,裡面還殘存著腳骨。而在附近的樹後,還發現了部分盆骨和肋骨。經過DNA測試,鞋中的骨頭屬於莉薩,而其他的屬於克里斯。再之後就再沒有任何發現了。

    案情推斷

    假設1:意外死亡

    兩個女孩在途中迷路了,然後女孩克里斯不小心掉入河中,受了重傷或者直接死亡了,而莉薩則至少堅持到了4月11日後。在克里斯死亡後,莉薩繼續想用克里斯的手機呼救,但是卻不知道密碼,所以導致克里斯的手機因為密碼錯誤而鎖死。

    假設2:綁架謀殺兩個女孩的部分遺骨雖然找到,但是過於支離破碎,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在涼爽高海拔的環境下,兩個女孩的遺體的損毀程度如此嚴重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骨頭上也沒有發現被動物啃咬的痕跡。所以有人懷疑兩個女孩被綁架謀殺了,而且有人指出屍體的處理手法很像是連環殺手所為,殺手應該非常瞭解叢林,可能是個資深導遊。

  • 4 # 我家的貓叫皮蛋

    有一個案子非常的匪夷所思,就是日本著名的“可樂連環殺人案“,作為可樂愛好者的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案件介紹後,有一段時間都沒有敢再喝可樂。

    下面就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可樂連環殺人案“

    女生撿起硬幣和可樂後,由於這個女生不愛喝可樂,她便將可樂送給了另外一個少年。少年很高興,男孩子大都喜歡喝飲料,這個少年將可樂帶回去後先放到了冰箱,但是不久口渴就取出來喝,喝了第一口少年就感覺不合適,味道很澀,他馬上漱口但是已經來不及了,很快少年就倒在了地上,雖然被馬上送去了醫院但很快就死了。

    少年很明顯是中毒死亡,警方很快介入,進行屍檢查明瞭死者體內含有一定量氰化鈉,氰化鈉可是劇毒,隨後檢測那瓶可樂,發現裡面含有大量的毒氰化鈉。

    警方很快將其定性為投毒,而很快第二個死者也出現了。

    東京警方懷疑這是一個人所謂,在採集可樂上的指紋後發現有同一個人的指紋,正當警方以為找到凶手的時候,比對結果讓人吃驚,指紋所有者早已去世。

    找不見凶手,警方只能到處巡邏,以避免再次出現受害者,果然不久在巡邏中就發現一個小男孩撿到了一瓶可樂,就在小男孩正準備喝的時候,警方趕去制止,小男孩才躲過一劫。

    但是這個案子確讓人細思極恐,這個凶手是個心理學的高手。因為據日本警方調查,在中毒事件發生前周圍經常出現可樂,人們喝了也沒有事情,這就是凶手讓大家放鬆警惕。還有就是凶手將硬幣和可樂放在一起,這一手操作很洞悉人心,因為錢不會沒人撿的,而撿錢的時候即使這個人不喜歡可樂條件反射也會把可樂順帶拿走。

    這個案子至今沒有破,但是這個洞悉人心的凶手可能還活在人世,想想都讓人恐怖,不說了我冰箱的可樂應該放冰了,我去喝一口。

  • 5 # 大安294

    在一路走來的世界裡,我非常關注而又覺得十分離奇的失蹤案例中有兩個。一是湖北女子帶著十二歲的兒子去四川的一個景區旅遊,其兒子沿著小河溝在前面走著,相互間僅隔十多米,到拐彎處時她雖緊追其後,但是過去後再也找不到了,經反覆檢視監控和多支救援隊全力搜救依然是杳無音信。二是近日令全國關注的53歲杭州來女士失蹤案。

    這兩起失蹤案的共同特點就是突出了一個“奇”字。這在過去沒有監控的年代裡由於離開了視線而無法知道去向是符合邏輯性的,但在攝像頭密佈的今天無蹤無影地消失,卻非常令人“奇”上加“奇”。

    來女士從監控中看不到任何去向,警方又找不到任何線索和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就只能是依賴推理判斷,反覆尋找疑點和突破口,最終達到破案的目的。

    雖然來女士這麼離奇地失蹤,但我始終堅信,憑著杭州人民警察的智慧和現代科技手段,只要在小區內不放過任何一個死角,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點和可疑人員,終會找到蛛絲馬跡,一定會水落石出的,給家人給社會有一個圓滿的交代。

  • 6 # super小愛

    7月8日凌晨兩點,他在淮口鎮的一個小吃店給妻子發了條資訊,告訴她吃點東西再走。

    7月8日凌晨3時20分,和妻子文靜(歐炳超妻子)、母親報過平安後,歐炳超開車回家。

    7月8日早上六點,文靜給丈夫打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7月8日上午9時,文靜報警,警方在歐炳超失蹤路段展開搜救。

    7月10日,文靜去派出所檢視錄影,最後一次捕捉到歐炳超是在7月8日凌晨3點半左右,距離淮口城區五公里外的金樂路上。之後他手機關機,車也沒了行駛軌跡。

    歐炳超失蹤地金樂路的西側為雲頂山,東側為沱江。隨後應急救援中心在沱江和雲頂山搜尋,目前已經組織了多次搜救,仍未找到失蹤人員。

    8日凌晨2時許,歐炳超走進一家餐館,點了一份蹄花、一瓶礦泉水,邊吃邊刷手機。

    妻子對丈夫的行蹤感到詫異:他對那邊其實不熟悉,也沒有親戚朋友,為啥大晚上瞎溜達呢?

    文靜表示:她不相信老公會因為這筆貸款“玩失蹤”,他做生意有些借貸很正常的,不至於因為這點錢消失。

    搜尋結果:

    1、在沱江邊未找到開車墜江的痕跡,如果車子衝到水裡,肯定有樹傷、草倒、護欄損毀的痕跡,且用金屬探測儀,也沒有搜到汽車。

    2、在雲頂山上搜尋了兩遍,把山上的蓄水池、空房子、鬆動的泥土都看了,沒有發現車子和人的蹤跡。

    2、在見完客戶後,還在小鎮上溜達了一個多小時,可能是在找吃飯的地方,也可能在找可以娛樂的地點,應該是去找吃飯的地方可能性比較大。

    3、手機在發完最後一條資訊後就關機,應該不可能是手機沒電,因為經常出差,充電裝置應該是帶上的,可以在車裡充電。說明關機不是他的主動行為,是被動關機。

    4、如果是意外,從搜尋結果來看,找不到任何資訊,所以基本可以排除意外事故。

    那麼究竟歐炳超是怎麼消失的呢?是被封閉式車廂的大車拉走了嗎?

  • 7 # 微言常理

    來女士失蹤案應該是近些年來最離奇的。可以說從來沒有聽說過。

    我敢肯定,來女士丈夫及前妻兒子有重大作案可能。原因就是,夫妻倆生活十多年,在該睡覺的臨晨五點,發現妻子不在床上,竟然不緊覺,也不尋找,依然睡我的覺。這麼放心,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知道妻子去哪裡了。就算丈夫沒有心眼,睡昏了頭沒在意。那麼白天應該打電話問一下,怎麼一大早就出門了?然而一直沒過問,再粗心的男人也不會這樣。關係好點的同事,突然不見來上班,也會打電話問候一下,更何況自己的妻子。一整天不過問,也不報警。這也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知道妻子在那裡。而單位打電話問妻子為什麼沒上班?這時候才知道妻子失蹤,才報警。這是因為瞞不住了再不報警會引起懷疑。而我還懷疑,這電話是不是單位打的,會不會是自編自導。不管怎麼說,一個人不見了十多個小時,才不報警實在說不過去。應該說,下午報警是出於無奈。

    來女士失蹤後,引起了社會的熱烈關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這個丈夫說,希望來女士早點回來,不然,他和女兒的日子不知道怎麼過了。這話聽起來怎麼那麼勉強,那麼言不由衷呢!我只想問一下,一個大活人失蹤十多個小時後才報警,你這一天怎麼過的?

    來女士丈夫作案的動機,就是來女士的房產和存款!謀財害命,這種案件,從古到今可以說是數不勝數。而且我們可以懷疑,從一開始,這個男人和來女士結婚,就是奔著來女士的財產去的。本案應該還有參與者,那就是丈夫前妻的兒子。十多年的處心積慮,十多年老謀深算,十多年的運籌帷幄,策劃了這起驚天大案。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精密的計劃也難免會有漏洞,再完美的策劃也會出現破綻,再狡猾的狐狸也藏不住自己的尾巴。我相信,破案只是時間問題,而且不會很長,少者本月底,多也出不了三月,凶手必然被繩之以法。一切非分之想終將成為泡影。

  • 8 # 冬坤子

    從網上的大量報道和大多數網友的討論來看,基本是在一個共同的前提下搜查和討論破案線索:這就是相信來女士的丈夫說的話。實際上她丈夫所說的話對案件來說在性質上屬於言詞證據,而從網上來看,最能印證其真假的應該是她女兒,但網上好象沒有這方面的詳細描述,關鍵是她女兒最後見其母親是在什麼時候?這個時間與來女士丈夫所見到的時間是否重合?或者有多長的重合?也就是說來女士丈夫的言詞證據就目前來看完全是孤證,是他個人的自說自話,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既然在信其實的前提下案情毫無進展,那不妨換個思路:信其偽。也許來女士那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如果是這樣推測,那來女士丈夫就是是最大嫌疑人了!那如何尋找證據?專業人做專業事,由公安部門去辨別了,我作為一個吃瓜網友,只是猜猜而已。

    不過我倒是想從另外的角度談一點想法,不知大家還記得杭州的撲克牌謀殺案嗎?時間至今並沒有將那個案件從人們的記憶中完全抹去,人們在茶餘飯後還經常談起,這次杭州又出來一個大活人深夜蒸發案對人們的記憶加以更新,不能不說杭州是一座神奇的城市,也不能不說給“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的美譽蒙上了一層靈異的迷霧。而且兩次主角都是女性,這是不是為杭州的女性敲響了警鐘!願杭州的娣妹們人人平安!同時據報道,此案在全網已經掀起了網路狂潮,點選量過10億,已然成為一個網路公共事件,再者杭州在與其他幾個城市在爭奪新一線城市頭籌中激戰正酣,我想杭州絕不會讓這些一而再的迷離案件成為進軍新一線城市的減分項,因此吃瓜群眾有理由期待、杭州政府也應該有能力給出一份大家滿意的答卷。

  • 9 # 講點歷史小八卦

    大家說的都是聽來的,我講個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的父母是北方人,為什麼要扯這麼遠呢?因為我雖然生活在南方,可是有很多北方親戚,他們會時不是給我寄給北方的特產,比如鹹魚臘肉。

    北方做鹹魚很簡單,買條肉多又厚的大草魚,為什麼要肉多又厚的呢?因為瘦的一醃,就剩下皮了,讓賣魚的收拾好,回家按十斤魚四兩鹽的比例,魚身子裡裡外外抹上兩層食鹽後放入盆中醃製四天。中間給翻下魚身,將魚用線穿起來,筷子撐開,衣架掛起,大太陽晒個七八成幹,放在陰涼通風處陰乾,技術上沒什麼難題,關鍵是要北方那氣候。

    為什麼要說醃鹹魚的做法呢?因為從這個做法就知道,這魚成品非常鹹,一般配稀飯,當鹹菜吃,一頓就只能吃一塊,超過兩塊能齁死你。

    那天晚上,我拿出半條鹹魚,剁了滿滿一盤,不是鹹嗎?為什麼要剁這麼多呢?因為懶嘛,這魚鹹,不會壞,多做一些,平時拿兩塊一蒸方便。

    這晒乾的鹹魚非常硬,所以得先蒸,蒸熟了,就跟普通紅燒魚一樣,蔥薑蒜熗鍋,放魚煎至兩面金黃,加入醬油醋料酒等等調味,還得點上點水稍稍一悶。

    為什麼要寫鹹魚的做法呢?因為從做法就知道,這盤魚有湯汁。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為什麼一個人呢?當然是家裡人出差了,我吃了稀飯,按常規就了一塊鹹魚,收拾了一下,把鹹魚用蓋子蓋上,放餐桌上了。

    為什麼會放餐桌上,因為覺得放冰箱裡會串味,我好歹也是個南方人,會覺得這魚氣味有點大。

    第二天早上,我還準備就著鹹魚吃早餐 ,往餐桌上一瞧:我的魚呢?蓋子打開了,盤子還在,但是乾乾淨淨,裡面什麼都沒有了。

    難道我是做夢,在夢裡做了一條魚?但是我的魚明明少了。是我半夜起來吃了?可是我不可能一點印象沒有,我也沒有夢遊的毛病,再說了,這魚很鹹,十幾塊魚別說撐不下去,鹹都要鹹死。難道是老鼠或者貓偷吃了,可是我說過,這盤魚是有湯汁的,桌子上乾乾淨淨的,一點湯汁都沒有,難道有貓或老鼠,開啟蓋子,吃完了東西,還幫我把桌子擦乾淨了?

    這盤魚就這樣神祕的失蹤了,到底哪去了,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我落下個毛病,半夜不敢進餐廳,我怕有點昏暗的餐燈下,我的餐桌跟前,端端正正坐著一個人,背朝著我吃東西,聽見我的動靜,回頭望我一笑,面目不清,兩排牙齒閃閃亮……

  • 10 # 體育興趣班

    說一個美國真人版的【超人自殺】事件,絕對的玄幻、離奇、詭異、恐怖、匪夷所思、腦洞大開,警方上報給FBI後他們也是一臉懵……當然,他並不是真的超人,也不是超人飾演者,甚至和超人沒任何關係,只不過警方給出的死亡原因和過程讓美中國人笑稱:“只有超人才能以這種方式自殺”……

    事發

    2006年5月16日巴爾的摩一位叫做雷-馬里奧-日弗拉的男子和愛妻在早上分開以後就消失不見。

    兩人的感情非常好,經濟條件雖不算富裕但也不是太差,雷是一位作家、編輯,妻子艾莉森則是一家公司的主管。那天妻子要出差,出門前一切都顯得那麼正常,夫妻倆依依不捨地互相吻別…可沒想到,這一吻竟成了永別。

    晚上,忙了一整天終於閒下來的妻子在酒店旅館試圖打電話給丈夫報平安,卻怎麼打都無人接聽,這讓艾莉森感到不安,因為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正巧那段時間他們的朋友家裝修沒地方住,所以暫居在他們租住的公寓,艾莉森立即撥打了那位朋友的電話想要知道丈夫的行蹤。室友告訴艾莉森,下午6點半的時候看到雷接通了一個電話,隨後行色匆忙地離開了,直到現在也沒有回來。

    或許是出去應酬了?作為一個編輯,和人洽談劇本合作需要應酬,說不定是喝醉了?雖然艾莉森明白丈夫的酒量非常好,從來不醉,但她依舊如此安慰著自己。

    5月17日凌晨5點30分,艾莉森醒了,這一晚她都睡得不夠踏實,她始終在等待丈夫的電話,可是手機裡卻一直都沒出現那個熟悉的名字。沒過多久,室友打了個電話告訴她:雷徹夜未歸

    感覺到事情不對勁,艾莉森連忙向公司請假回家,一路上她給雷的所以親朋好友都打了個電話,可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有關雷的訊息。

    雷是一個非常注重家庭的人,深愛著自己的妻子,英俊瀟灑、年輕有才華,一直夢想著成為一個大編輯寫出一份代表作,所以除了上班時間和應酬,他都很少出門,甚至出去購物的情況都不多,一有時間就埋在家中創作自己的劇本。而這次離開如此長的時間甚至都沒有通知任何人,實在有點蹊蹺。

    回到家中,艾莉森發現雷的汽車被開走了,但是客廳中有一罐開啟的汽水、一包薯片、一個雷使用的隱型牙套,二樓臥室的燈還是亮著的,看起來雷確實是接到電話後臨時決定出門的,而且並沒有打算出去太久。

    不久,雷的兄弟安吉爾乘坐飛機從奧蘭多趕了過來,晚些時候他的母親以及親朋好友、關係較好的同事們也都匯聚到了雷的家中,他們聚在一起商議,儘可能聯絡更多的人一起尋找雷,然而始終一無所獲。

    事態嚴重,第二天,艾莉森的父母也趕了過來,他們開始印發宣傳單,滿大街地貼上尋人啟事。艾莉森還去查看了雷的信用卡、銀行卡賬戶的消費記錄,發現這期間並沒有被使用過,甚至她還打電話給附近的醫院詢問是否有無名傷者入住,雷的密友波特還發布了懸賞金,只要提供有用價值,就給予1000~20000美元的獎賞。但兩天過去後一切都是徒勞。

    無奈,他們只能求助於媒體和警方。

    5月22日,在雷失蹤後的第六天,艾莉森父母決定出門尋找女婿的車,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一條接一條街的肉眼搜尋後他們終於發現了雷的汽車停在聖保羅大街美景宮酒店的停車場中。

    進展

    所有家人和親朋悉數趕到,警方也立即趕了過來,他們發現雷的汽車上貼有一張罰單,上面顯示的日期正好是5月16日,也就是說雷的汽車被開到這裡以後並沒有移動過位置,而這裡應該就是雷最後消失的地方,這讓他們非常興奮。

    車內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也沒有被偷盜的撬痕,手機並不在車裡,至少可以確認雷並沒有在車裡遭受襲擊、綁架,可能目前還是安全的吧?

    美景宮酒店是一座歷史悠久的酒店,和洛杉磯的塞西爾酒店一樣,充滿著許多都市傳說,如今已被改成一所公寓。那為什麼雷會把車停在這裡呢?(此地雖然距離他的辦公室不遠,但是他的工作地點有自己的停車場)他又如何在這裡消失的呢?

    這讓他的家人和朋友百思不得其解。

    警方隨即對此展開了搜查,可是並沒有發現雷,而前面說了,這裡已經被改成了私人公寓,警方也沒有權利對此進行搜尋,於是只能簡單地搜查一遍後就草草收隊了…

    可雷的家人依舊沒有放棄,他們堅信,雷的汽車既然在此處消失,那麼雷一定還在這附近。5月24日,雷的三位朋友決定到美景宮酒店的最高點看看,說不定站在制高點往下看能夠有什麼發現?

    想法確實非常好,不過要想上去可不那麼簡單,各種繞彎和攀爬,還得開啟層層門鎖。幸運的是那天通往酒店樓頂的安全門竟然都沒有上鎖…(有點奇怪啊)他們順利地就來到了酒店頂樓天台。

    這一看不要緊,他們竟然發現在美景宮酒店前方的較低樓頂的地面上有一個明顯的大洞,而洞口旁邊似乎還有一雙人字拖。

    這個奇怪的景象讓雷的朋友感覺可能和雷的消失有關,於是他們立即通知了警方前來調查。

    警方接到線索後再次趕到了現場並進入大樓,他們要求大樓的管理人員開啟破洞所在的那間會議室。那是一個老式的壁球俱樂部,很少有人會來,甚至很多在附近的居民都不知道它還對外開放,所以一個月也就有那麼三三兩兩的人來上一兩次。

    開啟會議室後一股刺鼻的屍臭味撲面而來,會議室大門左手邊,也就是那個洞的正下方位置躺著一具屍體,屍體呈現了俯臥的姿態,臉朝下,腳朝著門的方向,已經高度腐爛。

    死亡時間為八天以前;死者多根肋骨斷裂,肺部有一道18~23釐米長的撕裂;頭骨損壞,骨裂延伸到頭骨基部;左腿的不同位置有兩處斷裂,骨頭刺穿了皮肉。

    死狀如此慘烈,屍體所處的位置又正對這這個洞口,因此警方初步判定很有可能就是從高處墜落後打穿了天花板砸到會議室地板上死亡的。

    同時,經過確認,該死者正是失蹤多日的雷-馬里奧-日弗拉!

    疑問

    警方的辦案過程我就不多說了,總之他們最後給出的結論是自殺…而死亡原因是:無法確定;死亡方式是:跳樓,後又改成無法確定

    看到這個結果,可能99%的人都一頭霧水了吧?

    他究竟是以何種方式死在會議室的?

    那個洞究竟是如何造成的?真的和他的死亡有關嗎?

    門是鎖著的,唯一的入口就是那個被砸穿的天花板,可那是天花板啊?雖然不是水泥結構,而是由鋁合金鋼板材料鋪設,但那也是鋼板啊?何況中間還有鋼筋鋪墊?檢測後發現洞口直徑並不大,只能容下一個人【垂直】進入(注意不是俯臥或者仰躺,只能頭朝下或者腳朝下進入),而幾根鋼筋居然都被折斷了

    我總結了五個無法解釋的問題。

    跳樓自殺的話,請告訴我,要做到穿透一張【厚度0.8釐米】的鋼板,並且砸斷鋼板下面鋪設的【7根直徑1.2釐米粗】鋼筋,需要多大的衝擊力?

    已知直徑1.2釐米的鋼筋一根能夠承受2656公斤的重量而不變形,砸斷的話我查百科說是要3.5噸的瞬間衝擊力,可那是7根啊…我看扔一頭大象都不一定能砸斷吧?你得扔一頭霸王龍下去才行…

    可能有人會說,從高處落下因為重力加速度的原因,150斤的人是有可能因為【瞬間】衝擊力太大,直接砸穿並造成這種現場的。

    但是最近的一個平臺、足夠他跳下或者被人推下的點距離6米,高度也是6米。6米的高度,我尋思著跳下去都還不會死吧?怎麼可能造成那樣的現場?

    對,在那個位置跳下來垂直落地確實衝擊力足夠,但是那個點距離洞口13.7米…而助跑距離只有12米。

    三級跳遠助跑距離是35~45米,世界紀錄是18.29米,只有不到12米的助跑距離,如何跳躍到14米遠的地點?真的只有“超人”才能做到。

    第三個可能是他從酒店11樓的檯面掉下(因為11樓的檯面才可以容身,並且有足夠的助跑距離),但是問題又來了:兩點(下圖所示)和洞口還是有將近5米的距離,而那兩棟樓我前面說了,已經改成了私人住所,要到任何一層都得住戶同意,警方詢問過後得知沒有雷沒有進入過任何一家住戶中,大樓的監控也沒有看到雷有進入過的影像。

    再者還是那個問題:這真的能夠造成那樣的一個洞嗎?

    第二個問題:

    警方發現了雷的手機在洞口、眼鏡在屍體旁邊,都完好無損,手機還能正常開機通話,眼鏡甚至連玻璃都沒有打碎…如果是跳樓的話隨身攜帶的兩個物品怎麼可能沒有任何損壞?

    第三個問題:

    前面洞口的現場圖片大家應該看到了吧?是不是覺得挺奇怪的?乾淨、整潔,沒有任何血跡。警方調查後也發現,洞口的四周沒有任何血液、人體組織殘留,斷裂的鋼筋上也未剮蹭到死者的身體組織。假設他就是超人,就是能夠跳那麼遠,那麼在接觸天花板並且砸穿的過程中都沒有被剮蹭到?沒有流血?

    第四個問題:

    前面提到了,法醫給出的死亡原因是:無法確定。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發現雷的筋骨斷裂方式不正常,不像是墜落所致,更像是某被種神祕而強大到不可思議的力量擠壓、硬掰後斷裂!

    第四個問題:

    假如他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的話,那為什麼會有那個洞?凶手又是通過何種方式讓他死在那個洞下的?自己跳都不可能做到在任何一處地點跳到那個位置,何況別人推呢?

    而假如凶手殺了他,但不是以高空推下砸穿天花板的方式殺害他的,那麼又為什麼要製造一個這樣洞來“掩人耳目”?很明顯想要誤導警方雷是高處跳下後砸穿天花板自殺是非常困難,因為你這個做法完全就超過了人類物理認知範疇啊

    警方只能換一個思路,從最後一通電話、也就是雷的室友告訴艾莉森,16號晚上6點30分他接到的那個電話入手。

    巧合的是,那通電話是雷的好朋友、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願意提供懸賞金的好朋友波特的公司打來的。可那是一“公用電話”,全公司幾十個人都可以用,警方一直沒能查到那天究竟是誰打給雷的(他們公司大家都認識雷),而更奇怪的是波特還下令全公司的人都不得接受媒體採訪,對於警方的詢問也不配合,還高薪聘請了律師…

    所以警方始終也沒從那通電話調查出什麼結果。

    第一,雷失蹤前連續兩天凌晨,家裡的報警裝置都莫名響起。第一次響起的時候雷就去報了警,警方告訴雷,可能是有松鼠觸發了報警器,叫他不要擔心,那一天,艾莉森清楚地記得是凌晨1點整。第二天,報警裝置又一次響起,艾莉森驚恐地發現時間還是凌晨1點整

    巧合嗎?不是巧合,雷的屍體解剖後法醫推測其具體死亡時間也是【凌晨1點】

    第二,艾莉森和雷經常一同去跑步鍛鍊,生前雷是一個非常樂觀開朗善於交際的人,但是在事發前幾天的早晨,兩人一同去跑步,途中遇上了一個陌生人,雙方並沒有任何交談,甚至對方都沒有抬頭,但是雷看到此人後表現出了艾莉森從未見過的緊張和恐懼感。她形容當時雷就像是看到了魔鬼…

    第三,她開啟雷的電腦後發現一些奇怪的東西。膝上型電腦屏幕後面貼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

    兄弟姐妹們,現在世界上到處都是火山噴發,多麼美麗的景象,心意相連的同時死亡也不會分離,站在你們面前的我是理解我們的目的和價值的男人,所以,我珍惜著,把它視作為祕密,真是表現出色的一場遊戲,恭喜所有的參與者,生命是一場試煉,看你能否控制好自己的精神,保重、享受、歡慶。

    而在這段文字的最後,出現了很多人的名字,應該都是雷認識的人,而名字的後面則是幾部他最喜歡的電影片名。

    當地警方看到這些文字,結合案件的蹊蹺點,上報給了FBI,FBI立馬接手了這起案子,他們發現這起案件確實離奇到超乎想象,因為任何事件、疑問都無法串聯起來,加上共濟會的出現,讓他們覺得這件案子絕對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

    確實很多地方有悖常理:

    凌晨1點究竟有什麼祕密?兩次家中的報警裝置想起和雷的死亡時間為什麼都選擇在凌晨1點?如果雷是自殺,洞口是他砸出來的,為什麼沒有采集到任何血液、組織?雷如果是跳樓的,從哪裡跳下來的?所有高處都被一一排除了。法醫的屍檢為什麼會不確定雷是高處墜落而死的?神祕而強大的力量擠壓、掰斷是指什麼?作案工具是什麼?即便是他殺後拋屍在那個洞口,怎麼可能不擦蹭點人體組織呢?圖上大家也看到了,洞口剛好能容下一個【垂直】的身體而已,不管死活,要從上面塞下一個人都【一定會】在洞口留下點痕跡;假如洞口和雷無關,那麼是什麼時候出現的,而且大家有沒發現?好像都沒附近的居民聽到聲音啊?那麼一個洞,有鋼筋,無論和雷的死亡是否有關,要讓它出現肯定都會被附近的人聽到點響聲吧?共濟會和這件事有什麼關係?雷又和這個組織有什麼關係?而他最要好的密友波特為什麼又不願意接受警方調查甚至不讓公司員工回答有關雷的任何事?(實際上這點還是比較好理解的,在美國很多人都這樣的,可能並不是心虛,他們的觀念就是這樣,不關我的事,沒理由讓我牽扯進去,再說了牽連了共濟會,說不定言多必失自己或者自己的公司招來殺身之禍)

    可是FBI接手後也沒有調查出個所以然來,直到現在,他們也只能認定這起案件為自殺…是他從高處跳下(但是在哪跳的沒有說明),後砸穿了天花板…

    所以美國網友稱之為“超人自殺”事件…

  • 11 # 束雨竹

    計劃再周全,也逃脫不了!

    假如,你還是一個工人,但是你的工作環境是賭場,你每天負責開車接送賭徒、端茶倒水、核對身份、發牌......甚至專門給人開車門。那麼你的行為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雖為從犯,一樣要被判刑,一般三年以下量刑。

    所以一個人安分守己最好,不要為了一點利益去犯罪,當你犯下罪的時候,逃得了嗎?

    看吧,網友眼睛是亮的。

  • 12 # 一杯仙

    來女士一個人走不出小區,言外之意擾暴露了自己是凶手。再會偽裝的罪犯,也會留下蛛絲馬跡。

    簡單的事搞複雜了,來女士如果不在了?誰受益最大?

    再一個有可能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來女士自己導演了失蹤案,被最親近的人控制住了。

    嫌疑人許某最大,許某真的能繼承全部家產嗎?

    如果來女士死不見人,活不見屍,法庭上誰會爭遺產?

    最終我們都是猜測,還是等待官法結果。

  • 13 # 娛大記

    說一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腦洞大開的殺人案件,這個犯罪嫌疑人叫黃勇。他因為受影視劇的影響,想要成為一名殺手。

    說白了就是因為仰慕影視劇裡的殺手,所以,他才決定要殺人的。大家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這個人很奇葩,竟然會有這樣的想法。

    我們正常人都知道,影視劇裡的殺人,不是真正的殺人。僅僅是一種表現手法而已,是演出來給更多人看的。

    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竟然把這個事情當真了。還很仰慕那樣的殺手,想要成為一名殺手。

    他不僅僅是想想,而是要真正地做。

    那麼,如何殺人呢?

    他腦洞大開,竟然把作案地點放在了自己的家裡。他用自家的麵條機架,改裝成為了殺人機器,他給這個機器起名為“智慧木馬”!

    作案工具弄好了,要如何讓人到自己的家裡來呢?

    他還是動了一番心思的,透過一些時日的考察,他覺得在網咖、迪廳附近尋找物件更容易,這些人往往都是打工者,殺了他們可能也不會有人報警,甚至他們家人連他們消失了都是不知道的。

    就這樣從2001年9月到2003年11月份,他總共作案16起,殺死17人,輕傷1人,被害人當中有10人是未成年人,最小的15歲,最大的22歲。

    那麼,他是如何騙這些受害者上當的呢?為何他就能得手呢?

    黃勇先生尋找物件,在找到受害者之後,給他們搭訕,取得他們信任之後,把他們騙到家,說是到他家裡吃飯或者是一起取錢。

    反正到網咖或錄影廳裡的人,大部分都是小年輕人,涉世未深防備心不重,他們以為認識了也挺聊得來的,然後,就會跟著到了他的家裡。

    當受害者到了他的家之後,黃勇就說他的“智慧木馬”能玩很刺激的遊戲,然後,他就讓受害者躺上去試試。

    誰都不會想到他是一個變態。

    大部分年輕人好奇心比較重,當他們躺上去之後,黃勇就迅速地按下機關,受害者的頭部很快就被鎖定裡,四肢也被固定好。

    說白了他們被固定在麵條機上,根本就動不了了。

    這樣受害者就成為了待宰的羔羊,任憑他擺佈了。他在殺害第一個人的時候,選擇的是一個15歲的少年。

    因為是第一次作案,他不知道會怎樣,只能選一個年齡小比較瘦弱的人。但是,結果他用的這種方式,成功地把對方給殺了,然後,把受害者身上的錢給掏走了。

    這個時候還有屍體呀,如何處理屍體呢?

    黃勇是選擇了他們家廁所附近,把受害者給埋在了這裡。之所以埋在這裡,是因為廁所附近的土地不容易被人注意,再就是有氣味也難以聞到。

    在他殺了第一個人之後,他就開始尋找第二個,一直到殺死17個人為止。事實上他所有的這些作案,都是沒有被發現的。

    到了他殺最後一個人的時候,本來他是能夠殺掉這一個人的,而且用了四天的時間,想要把這個人給殺死。

    但是,最終他選擇了放棄殺這一個人,事實上他也知道,若是放棄殺這個人,就意味著他就要被逮捕了。

    之前,殺了這麼多的人了,他也知道逮捕他之後,肯定會是被判死刑的。但是,他還是要這樣做,因為他是想過要報警的。

    但是,他覺得以這種方式逮捕自己更好一些,所以,就選擇了一個人,折磨他一頓,本來是可以殺掉他的,最終選擇了放棄殺他。

    最終,他並沒有逃,被四個警察逮捕了。當然了因為罪大惡極,2003年12月26日,他也被執行了死刑。

    你說這樣的人是不是變態?根本沒有任何原因,就是因為受影視劇影響,就開始殺人了,而且是殺了十幾個人。

    不得說這樣的變態真的是死有餘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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