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伴路書聲

    律師好難!當事人在找律師之前,最好去了解一下這個職業。就跟讓外賣小哥哥幫你拿垃圾一樣。人家是服務人員,在服務範圍內做事,在服務契約內接受報酬。

    合同是怎麼談的,就怎麼做。訴訟標底額和實際判罰是兩個概念。最簡單的比較,一次普通盜竊,1000元以上才會刑事立案。有個立案標底額。

  • 2 # 法律有話說

    ②,既然有合同,以約定為準。但是基本上,是不退為原則,凡事也有例外,在此不展開。

    ③,退不退費不是律師的事,代理合同等手續是跟律所籤的,律所同意退,就能退,你跟律師去退錢,那是律師拿自己的錢去退給你。試問一句:你們公司賣貨出現問題,你作為員工,會替公司賠錢給客戶嗎?

    最後,說一下通常情況:簽約~收費(不是風險代理)~開發票~代理出庭應訴~拿到裁判或其它法律文書~代理結束!

  • 3 # 開心小兒女

    律師收稅一般是按訴訟標的額為標準,取訴訟標的額的百分之几几幾,不是按訴訟後實際索賠的數額為標準。但也可以按實際訴訟所得為標準來計算律師費,但這個得特別約定。

  • 4 # 泰山石敢當162024707

    為什麼案件當事人自願付費請律師呢?

    這是因為律師精通法律,能協助案件當人收穫最大化的利益,律師能通過對案件的出步瞭解,是能判斷出此案件能收回多少賠償金(不計對方無力承擔部分),這是一個律師最基本的判斷能力。

    律師接案前,應當向案件當事人告知本案最大收回金額(也算是對收服務費前的承諾),而不能按案件當事人要求數額(因當事人沒有對收回多少金額的判斷能力)。

    比如:因一輛自行車的索賠案,當事人讓律師你去索賠一架飛機的錢,你也答應嗎?難道你就收一架飛機金額的服務嗎?

    律師與當事人關係,實際就是買、賣關係。所“賣”的服務應與“買”者支付錢的多少成正比。

    律師有償服務是公認地,也是合理地。但是,不能多收取無功之利。按付出與收入平等原則,應當退還多收費用(有合同約定費用除外)。

    現實社會中,為什麼出現了有些人對律不信任呢?

    原因在於,律師只管個人收益保障,而對案件當事人的收益多少根本沒放在心中。

  • 5 # 老楊說社會

    退費是不可能退費的了,案件終結可知律師已經按照合同履行了相應的責任,收取9000元是律師提供的勞務費用。這是因為你們沒有做風險代理,而是採用的按照標的比例收取律師費。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前段時間宣判的“11歲男孩騎小黃車身亡案” 。男孩父母索賠標的7600000元,最終判決ofo小黃車公司向男孩家屬賠償67000餘元,案件受理費65000餘元,由原告承擔63000餘元,被告ofo小黃車公司承擔1000餘元。

    拋開律師費不談,賠償的錢僅僅只夠訴訟費用,但很明顯我們不可能讓法院退還訴訟費用,律師執業收費跟法院案件訴訟收費其實都是按照訴訟標的比例來收取,之所以如此規定,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防止原告不切實際的抬高標的,不利於後期案件審理和加大審理工作的難度。

    在中國,一般大多采用第一種方式,第二種方式更多的是用於家庭條件困難,無法提前支付律師費的當事人。其次,第二種方式對律師來說,有一定的風險,有的當事人賠得少,他會覺得本來就賠得少還要給律師;有的當事人賠的多,他就會覺得要給律師那麼多。這個真不是我瞎編亂造,人有時候確實就是這麼矛盾,沒判之前跟律師約定律師費比例的時候錢沒到手還不是自己的不心疼,但是判決下來,錢到手之後就是自己的,這時要拿出一大筆律師費就捨不得的情況時有發生。

    基於你的情況,標的與最終判決金額相差較大,不知道你的標的是你要求還是律師給予你的建議,因為有的當事人會固執的堅持自己預想的標的。而如果是律師給予你的建議,雖然律師建議只是個人意見,提供參考,但是一般專業的律師對標的預估和賠付差距不會如此之大,你需要具體瞭解一下差距大的原因,是策略出現問題還是證據不足以支撐你所期望的標的導致法院不認可亦或是其他什麼原因。當然,每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因為你這個21萬的標的,3.6萬的賠付相差太大,也不能排除是否你的律師明知賠付金額只能有三四萬,卻為了賺取更多律師費故意誤導你的嫌疑。如果是這樣,你可以跟律所、律師協商,甚至投訴。總之,你的描述太少,我們只能推測可能性,具體情況怎麼樣還需要你自己判斷!

  • 6 # 家子說法

    一般來說律師費都是按照標的直接收取的,而不是按輸贏或者輸贏的比例來收取。

    這是因為律師提供的是勞務,而不是某種結果。既然提供的是勞務,只要律師按照委託合同盡職履行了相應的責任,當事人就必須支付相應的費用。

    法律也不允許律師對某個案子承諾包贏。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2004年3月20日通過)第十六條:“律師不得向委託人就某一案件的判決結果作出承諾。律師在依據事實和法律對某一案件做出某種判斷時,應向委託人表明做出的判斷僅是個人意見”

    當然法律也允許律師做風險代理,這種情況下律師先不收取按照案件的處理結果這種情況下,律師先不收取律師費,而按照案件的處理結果進行相應的收費。

    但是從題目這個題目來看,這個律師不可能是風險代理。因為律師事先已經直接收取了相應的律師費。

    那麼這種情況下,律師就不需要退費,題主也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律師退費。

  • 7 # 社會正能量滿滿的

    律師收費是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也是按訴訟標的大小收取。另外,還有就是根據訴訟標的,與委託人協商收費。致於21萬訴訟標的收了你9000元代理費,法院判決比訴訟標的少,那也不是律師的責任,是不可能少收或退費的。

  • 8 # 王建鋒律師

    第一,要看律師的代理模式,如果的普通代理,律師收費與結果是沒有關係的。第二,如果是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會與結果掛鉤。第三,風險還是代理,律師會在接案時慎重評估後決定的。第四,訴訟都是有風險的,很多案件一毛錢都要不回來的。

  • 9 # 知命年齡人

    律師收費是按案值的百分比收費的,好象是有底價的,一般是5%,但最低也得500以上,訴求金額越大比例相對越低,21萬收9000元應該不高,收費標準有規定。至於最終判決3萬6千元,要看訴求21萬是不是律師加水份造成的,不是,就不能退費,你一句話,誰也無法幫你判斷。

  • 10 # 429方寸世界

    我認為律師事務所不該退律師費。

    訴訟標的依據委託人提交的證據材料分析計算出來的,律師費計算依據不僅考慮訴訟標的大小,還考慮括案件複雜程度、律師影響力。有位律師朋友代理一起10萬元借款標案件,委託人付了一萬元律師費(包括差旅費),正常情況下異地立案和出庭,委託人個人居住地和戶籍登記問題導致立案就奔赴四個城市,有的去了兩次,最後憑關係弄份居住證明才立案,因被告不配合,前往法院辦理公告送達兩次,代理此案件竟比代理百萬元借款案件還費勁。

    侵權案件大多數判決結果與訴訟標的相差甚遠,律師費高於賠償數額是常事。我有個朋友作品被侵權了,她按對方出版物發行量和定價計算有幾萬賠償,我告訴她起訴不一定賠償萬元,對方找人協調處理給朋友3千元,朋友本事還是執業十年的律師。

  • 11 # 西一米

    要看這個21萬的主張是律師決定的還是當事人決定的,如果是律師決定的,相差太大,說明律師能力有問題;如果是當事人決定的負責的律師也應該提醒一下後果,主張金額不但涉及律師費還涉及訴訟費。

  • 12 # 京pai大師

    律師扛著“正義”的大旗,幹些忽悠的事!

    郭德綱的相聲,凡是那律師辯護的,不大的小事都得是死緩起步,嚴重點的當庭就槍斃了。說的誇張了,但是,有一天,律師給死刑犯辯護半天還是死刑,自己卻可以心安理得的拿律師費,法理說的過去,情理上有點開玩笑

  • 13 # 大兵叔叔

    21萬的訴訟標的按照9000元收取律師費,是符合律師收費標準的,但最後,賠償了3.6萬元,那麼要搞清楚為什麼最後相差這麼大?

    是因為訴訟策略錯誤導致最終賠償了3.6萬元還是說因為證據不足最終只支援了3.6萬元或者是對方反訴了,最終相減後出了3.6萬元這個結果。

    這是其一,其二要搞清楚你們之間的委託代理合同的約定,是否約定了9000元退還的事情,以及退不退退多少的問題,如果都沒有約定的,那麼就是不退了。

    從描述中很難看出為什麼最終的判決結果和最開始主張的結果相差這麼多,而且按照21萬元起訴,訴訟費要好幾千,但是按照3.6萬元起訴,訴訟費就幾百塊錢。如果作為一個有良心的律師,如果作為一個沒有耍小聰明的當事人,一般都是會按照正常的賠償數額交訴訟費的,沒有必要多交訴訟費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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