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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福1502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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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尼古拉稀趙四兒
如果有欠條,並且在您多次催討之後,對方還是不還錢的,建議透過以下幾條途徑討回自己的錢:
【1】您看能否和他商量讓他先向親朋好友借錢,再給您還錢;
【2】是否可以用他個人的其他財產(如車、房或相應價值的物品)來清償;
【3】您還可以拿著借條、欠條等證據到法院(一般是到他住的區或縣裡的法院)起訴或直接申請支付令,事情順利的話您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把您的錢要回來。當然如果對方根本沒有什麼財產可供執行的話,您就只能等對方有財產的時候再申請執行。
如果對方當時沒有打欠條,並且對欠錢行為不予承認,也就是問題中所說的老賴,您可以在3年內拿著其他相關證據到法院(一般是到對方所在地區或縣的法院)起訴或直接申請支付令,勝訴後對方仍不還錢時,您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把您的錢要回來。
有欠條的,以欠條和支付憑證上法院起訴。沒欠條的,蒐集書信來往憑證以及語音影片電子資訊來往憑證作為證據上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