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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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隨波逐流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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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伯貓說
看是什麼樣的見義勇為,如果抓個小偷就打死了,那就是行為和結果失當,運氣好能算過失殺人,運氣不好,也要算故意殺人。
如果是碰到持刀搶劫等惡性事件,在為了保護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打死的人我猜不需要負責,或者負輕微責任。
總結一下,其實就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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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郵差郵差郵差
見義勇為把人打傷了,我認為不用負責,如果打死了就要看對方是什麼行為導致的,偷盜?未造成傷人事件,可打傷但不能打死,如果強姦?殺人放火?拐賣兒童婦女?對於此類情況見義勇為,並且把人打傷甚至打死了,我個人認為是死有餘辜,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把人打死了,唉,見義勇為的人還是要負責任的,中國的法律還又帶完善。
個人看法:這個問題有很多情況吧,如果歹徒正在威脅他人的生命,而你見義勇為終止他的犯罪,應該不負刑事責任,否則刑警擊斃劫持人質的歹徒還要負責?當嫌疑人是侵犯的他人財產,你在終止犯罪的過程中,如果他有威脅到你生命,比如手裡拿著兇器,你屬於正當防衛,應該不負刑事責任,當他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時,而你在他停止犯罪並無反抗時,你如果打傷或打死了他,估計還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