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
2 # 鑾泡心
可以啊!我親戚就這樣,因為癌症已經差不多了,也是我家幫忙代簽的,需要身份證原件、本人授權書(本人同意辦理)、委託書(委託XX辦理)。沒有本人同意的代簽是沒用的,除非是什麼癱瘓之類的,監護人代簽。。。
-
3 # 長金老者
被徵收的住戶千差萬別,可能有病的癱的智障的或長期不在國內的等等,所以代簽拆遷協議的情況可能出現。但我以為要承認代簽的協議生效,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代簽人應有當事人的授權書,明確其可全權代理拆遷補償事宜。二是當事人有獨立的銀行帳戶(銀行卡),未來按協議付款可直接打到該卡上,而不經過代理人。在辦理以上事項中,如果有必要,可請公證處公證或請社群工作人員做旁證。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親屬代簽的拆遷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這樣事情取決於被代簽人是否認可!
如果被拆遷人事先出具了書面授權委託書,這樣的代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被拆遷人在被代簽後認可其親屬的代簽,這樣的代簽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反之,事先沒有授權,事後沒有追認,親屬代簽應當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