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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慄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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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龍吐珠
前任說過最狠的話,主要也是最傷人最絕情的話。無非就是為了快速的與你斷絕男女關係,而說出最令人傷自嚴,令人無地自容的話。例如"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或"你不撒潑尿照照",亦或"你那麼窮,那麼醜",又或者"我嫁給任何人,也不會嫁給你"……等等。而對方聽到這些之後,當然也會氣憤不已。同時為了自尊,也會鐵下心來,和對方絕交。
但愛情沒有對錯,男女雙方是平等的。即使一方真的想要放棄對方,也不該說如此絕情絕義,傷人尊嚴之話,讓人痛苦不堪且心懷怨恨。理應好聚好散,再見亦是朋友!
其實不同的人,都有一個前任,是一生抹不去的回憶。
就像是一個在心上刻了字,又用刀一點一點刮平的人,字應是沒了,可痛永遠記得。
前任的狠話,其實沒有最狠,只有更狠。
所謂狠,可能並不是最難聽的話,但一定是能一輩子記得的,追悔一生的記憶。
當初,因為我不得不去異地,所以選擇了分手,因為不想讓前任忍受異地的苦。
她說,“好。”
然後,“啪!”一聲,我的左臉火辣的疼。
也許,她的狠話,就是那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