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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99106126661256

    好,我認為儒家基本上堅持“親親”、“尊尊”的立法原則,維護“禮治”,提倡“德治”,重視“人治”。其思想對封建社會的影響很大,曾被封建社會統治者長期奉為正統。而法家的“法治”主義,主張干涉而反對放任;排斥“人治”主義而獨任“法治”主義;不承認自然法的存在;其思想以“唯物論”為出發點,因此,人們只有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所以,其精神本質就是“物治”,所以,“法治”它較好的順應了人類社會的發展,最終逐步取代了儒家思想“禮治”“德治”“人治”……就道德而言,我覺得它是調整整個人和社會之間關係的勸導性的行為規範,通過傳統習俗、社會輿論和內心信念來維繫的。比如,尊老愛幼,法律規範的效人要比道德規範的效力強得多,或者說,法律規範的效力大大強於道德規範的效力。而法律是調整個人舌社會之間關係的暴力性的行為規範,體現的是統治階級意志,由國家制定和認可,依靠強制力來保證施行。所以,我覺得肯定是法律的約束力比道德的約束力更強。但是,我認為社會主義的道德和社會主義的法治,應該是相輔相承、相得益彰的。

  • 2 # 善心永恆

    因為是“破除封建迷信”的這群人作主,所以,才會用法律替代聖賢教育。

    法律和道德那種有效,說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就知道了。不守法的人隨意闖紅燈;我是讀聖賢書的,絕不會亂丟垃圾。相比之下,那個有效,一目瞭然。有道德的人,會自覺的孝敬父母,不亂搞男女關係………………………………缺德的人,就演算法律在嚴謹,也阻止不了他胡作非為,只能是等他犯了錯,造成了傷害,再對他進行處分,法律多半是解決問題的,而聖賢教育能很大程度的杜絕發生問題。最好是以德為主,法律輔助,這樣治理,效果會更好。

  • 3 # 崑崙139100429

    法治和道德二者不可偏廢,缺一不可;道德有著明顯的時代性、立場性。儒學是奴隸制末期和封建時代的舊道德,雖部份可用,但不可以此全蓋。今天應是社會主義公心為尚的道德;封建舊時代儒家的“三綱五常”是制訂王法的依椐和基礎,即禮法混用、以禮代法,越禮就是犯法;如今的法制並非簡單的替代儒家,而是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主義道德的確立,廢除了封建時代的舊王法和舊禮制、舊道德!

  • 4 # 越想77

    信仰(追求幸福的夢想)、法治、道德缺一不可。所以美中國人把摩西、梭倫和孔子像擺在一起,三足鼎立。

    所以,儒家思想只是被中中國人拋棄了而已,西方世界大多以道德和法治作為奔向幸福的兩隻腳。

  • 5 # 梨花月照永豐柳

    法律與道德從來不是天平的兩端,是一條射線上同時行進的兩個平行點,道德是最低的法律,法律是道德高處的保證。道德約束不了的行為用法律去懲處,法律觸及不到的角落用道德去約束。中華文化發展到今天早就不是什麼道家儒家法家兵家,早已是融合於一體了,現代的各家學說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時再在源頭去尋分裂不過是庸人自擾之,各家之融合才是正道,但也必須是以毛澤東思想作為基礎。已無他路可走了,何必要去自尋死路?

  • 6 # 笨笨的小福

    中國社會一直都是外儒內法。如今其實也是,即有規則,又有韌性。缺點是灰色地帶大,可操作空間大。規則和公共情緒必須兼顧,任何社會也缺一不可啊。

  • 7 # 風沙樹

    法律與道德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治理社會缺一不可。用道德的力量教育民眾,引導民眾,民眾就能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共秩序,使社會良性發展。法治是保障社會有序執行的必要手段,只有人人遵法守法,對敢於違法犯罪的人,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理,才能維護社會秩序。

    對於儒家學說,我們應當去其糟粕,繼承和發揚其精華。而不能全盤照收。毛澤東思想才是近代最先進最偉大的思想。

  • 8 # 太一576

    法治社會是現實,但不是人類社會的光榮。也就是自覺性遠離了,必須用法規強制約束。人類發展到今天,法規寬鬆了都不行,從某種意義講,法治是偏重統治者的執政。普京想長期當總統,修法即可,不要認為法治社會是人類的文明進步及驕傲。一個家庭子女自覺性強成才,還是棍棒成才,誰可重用?

  • 9 # 老孟4689

    道德是自身的修好,是對個人的約束,而法治是治國制度,是對集體行為的約束。兩者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但治理國家必須基於法治而非道德約束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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