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騙人的。
2019年3月27日,印度尼西亞公安部商業罪案調查處在正式發出官方通告,稱“外匯交易”鉅富金融(GCGAsia)觸犯了印尼監管條例372條,將其定性為詐騙性質的“金錢遊戲”,即龐氏騙局專案 。
2019年4月14日,中國銀行金邊分行緊急宣告稱,“鉅富金融集團涉嫌虛假宣傳”
投資,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透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投資是創新創業專案孵化的一種形式,是對專案產業化綜合體進行資本助推發展的經濟活動。
投資是貨幣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貨幣計量其價值的財富擁有者犧牲當前消費、購買或購置資本品以期在未來實現價值增值的謀利性經營性活動。
假的,騙人的。
企業事件:2019年3月27日,印度尼西亞公安部商業罪案調查處在正式發出官方通告,稱“外匯交易”鉅富金融(GCGAsia)觸犯了印尼監管條例372條,將其定性為詐騙性質的“金錢遊戲”,即龐氏騙局專案 。
2019年4月14日,中國銀行金邊分行緊急宣告稱,“鉅富金融集團涉嫌虛假宣傳”
擴充套件資料:投資,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透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投資是創新創業專案孵化的一種形式,是對專案產業化綜合體進行資本助推發展的經濟活動。
投資是貨幣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貨幣計量其價值的財富擁有者犧牲當前消費、購買或購置資本品以期在未來實現價值增值的謀利性經營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