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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Sunshine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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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就是傳奇02
目前是無限期,看守所裡面按照程式最長可以關押13年以上,現實中有關了十年無法結案的,辦理該案的司法機關領導都換了幾屆,但是沒人敢決定放人。現在可能會出一些新的規定吧,規定期限。
無罪推定原則,疑罪從無和疑法從無只是在口頭上,現實中都是有罪推定。
目前是無限期,看守所裡面按照程式最長可以關押13年以上,現實中有關了十年無法結案的,辦理該案的司法機關領導都換了幾屆,但是沒人敢決定放人。現在可能會出一些新的規定吧,規定期限。
無罪推定原則,疑罪從無和疑法從無只是在口頭上,現實中都是有罪推定。
沒有時間限制。刑事案件立案後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當事人申請就可以撤案的,須辦案機關依法、按程式作出撤案決定才能撤案。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撤銷案件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機關。公安機關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具有立案權利的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擴充套件資料:在刑事案件中“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與“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是刑事訴訟過程中認定罪與非罪的不可逾越的基本分水嶺。對於證據不足,最高人民檢察院頒佈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八十六條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所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證據不足,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犯罪: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