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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曹流青

    收藏界裡進行商品交易,能否出爾反爾,不遵守行規嗎?是可以的,只不過換來是眾人的指責和孤立,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從此以後在收藏界寸步難行。

    國有國法,行有行規,特別是收藏市場,坑大水深、套路繁雜、亂象叢生,不僅新手摸不清套路,連老手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收藏界基本上是民間組織形式,沒有正規的官方法規法則,都是收藏圈內自行形成的一種共識,自覺遵守市場交易中形成一種不成文、沒有法律約束的規則。

    不論在市場上,還是網路上,不懂的不要盲目還價,不想買的儘量不要問價,別人的交易儘量不要多嘴,不懂價格不要達成交易,拍賣和團購中不要隨便跟風出價,收貨和發貨要拍攝視訊,交易時截留聊天記錄,往往疏忽大意或走錯一步就套住了。交易達成就是不喜歡或者價格高了,也要忍痛買單;答應賣給別人的一定要守信,不可以貨賣三家,就是感覺虧了也要履約。

    網路平臺上交易自有平臺規範,交易群的交易同樣也有群紀群規約束。必要時可以截圖揭露,若確認不守信用的,踢出群去並拉黑,而且通知其它各個交流群加以防範,讓失信之人無容身之地。

  • 2 # 懾震泉壇

    一,民國十八年銀質孫像壹圓K0SHSH簽字樣版:嘉禾幣、地球雙旗幣,各一個,直齒邊,要30O萬人民幣出手。

    二,民國二十一年銀質孫像金本位:壹圓、半圓、貳亳、直齒邊,各一個要500萬人民幣出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特別的收藏界裡,沒有正規的官方法律法規,是民間歷來小股群體慢慢形成的共識。

    一,買方:不論在地攤,店鋪裡上手藏品,不想買的、不要問;不懂不要瞎吼還價;他人交易,不要多嘴。

    二,賣主:答應、同意賣給別人的,一定守信,不可以貨賣兩家,就是虧本也要履約。

    藏品價格是無定價規定範疇,波動很大,除了賣家的介紹和噓抬外,買方全憑自已的知識和眼力現場談好:一手付錢,一手取貨;交易後,雙方不可反悔扯皮;這是日久“不成文”形成的行規,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背道而馳者,換來的是他人漫罵,熟人近鄰的孤立。

  • 3 # 一路走來W

    自古至今古玩行就有不成文的規定,古玩買賣買家要自己上手看,買家自己感覺可以就可以成交,過後買家反悔了不想要了,那這個買家就沒有信譽可言了,賣家也是如此。俗話說這叫打眼,以後就不要再這個行裡混了。

    喜歡收藏的藏友們,入行需謹慎。不過如喜歡隨便玩玩可以的,這也是一種樂。邊玩邊學習。

  • 4 # 歷史上那些古錢幣

    看情況吧,知假售假的,不知假售假,賣了不退的,以次充好的,不註明暗病的,不用跟他們講規矩,也不必遵守規矩。

    無理由退換的,承擔賣家損失就可以退換。

    賣家標明不退換的且沒有發現任何賣家沒有標註的問題的,可以不退換。

  • 5 # 風雲說收藏

    你好,謝謝邀請。每一行都會有自己行規,你只有遵守行裡的行規才能得到顧客的信任和同行的尊重,才能在這一行做得一帆風順。雖然如今人心不古,很多人會為了利益把規矩拋到腦後,但隨著市場競爭激烈,人們對於賣家的誠信和守規矩會看得越來越重,這使得更多的商家越來越重注職業道德、信守承諾。

    當然,這些都是老規矩了,現在人們的消費觀念在發生改變,不再死守那些老規矩,別說談好的價可以輕易反悔不要,就是賣出去的貨明明說保真包退換,轉眼錢到手就不認賬的人多了去了。我以前一個朋友就是賣我一枚咸豐大錢,結果貨不對圖不說,讓他給我換別的都不肯,最後為這事我們算是掰了,這些年居然一直沒見他的人影,不知道是不是退圈了。

  • 6 # 韓老哥HanKeQln

    這問題這樣提法比較好解示、收藏品交易中出爾反爾,不遵守行規對與否!首先要明確行規缺少法律條文保證、它是行業內部千百年行內經營規矩,缺少法律明細解示認可!但是買賣雙方、商戶之間有些應該有的,經營規範、禮貌、互信、互讓,收藏品交易屬貴重物品特殊行業、屬特殊行業監督管理、如果觸犯違法、還強詞多理是不行的。如果合理雙方認可交易成功再無禮找後帳也是不對的。有些觸犯有關限制規定有關文化、文物、工商、野生動植物管理都可以介入調查呈公安法律問責!所以要遵守文物法、和相關規定、正規正常交易經營!倒賣違法、出土、盜沒物品不行、造假製假謀暴利不行、行騙不行!在交易當中有上述違法行為、你再拿什麼私下行規肯定不好使!但雙方在遵守法律按規矩之內的合理交易還是必須遵守的,但要以法律為第一約束才行!

  • 7 # y月影如玉y

    按理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相當於公平成交了沒毛病。但這個問題牽制太多有律,有規有市場牽制漏洞等。在文物法裡指御用具有歷史文化研究意義的古品,一二級文物特級文物交易違法的,民用官用商賈御賜及古代防造假的和三四級文物可以交易但不能流向國外,如流傳等。但盜墓出來的文物還是違法的,所以別人聯合利用空子。以前被撿漏反悔多的是。還有一句說我拿錯了看錯了價格標錯了說錯了或者我買錯了等。還有一種沒說好真假反悔及說好真假反悔,以後要留證明噢除撿漏的外。價格不參與。現在市場要淨化規範分類了,都是說一分保留九分,收藏本就是愛好買來研究開心交流的,不是擊鼓傳花的。還有傳承下去留給後世評說的,不好嗎。不喜勿噴。準備放在大堂桌子兩邊

  • 8 # 夢翔509

    不可以,收藏講究的是眼力和閱歷,吃藥打眼是你的眼力不夠和閱歷不足,吃藥你要求腿貨,撿漏掙錢了你會補償寶主嗎?所以在收藏中,吃藥撿漏應自認,收藏才有魅力,才有吸引力。

  • 9 # i嘉文Gavin

    如果沒有紙質明文規定,真的可以不守行規,因為收藏本身就是看眼力拼魄力,不然怎麼會有“打眼”這個詞,如果收藏品都變成了通貨的商品,那收藏價值在哪兒呢!

  • 10 # 心天翁

    那肯定不可以的。行內的人知道了,就不會與你合作了。外行人被騙了 早晚也會敗露,會不斷地問候你。即使你短期內有所收穫,長遠來看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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