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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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寶寶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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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歲月有痕184583896
結婚證只能證明一對夫妻的合法性,不能保證一對夫妻美滿幸福,房子是兩個人住的,不是要兩個人互相猜忌,相互扯皮,既然愛了就別附加條件,假如不愛那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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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沒有想要一起到老
需要這麼糾結嗎,打算不離婚,就隨意一點。你一提你婆婆就知道你什麼心思,免得矛盾就出來了,不離婚隨便什麼時候領證房子都是你的。打算離婚就乾脆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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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蟹大大5369685
這個涉及到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現在的婚姻法只認證的,
如果先領結婚證,再辦房權證,這個就是婚後財產,反之就屬於婚前財產,在以後共同生活的過程中如果婚姻出現了婚外的情況,感情結束離婚,婚後財產要平分的,如果是婚前財產跟你沒關係的,
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牽著手一輩子,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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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且聽風吟雨嘯
首付要是男方全部出的,婚後男方承擔還款,那與女方沒什麼關係,為什麼一定要加女方名字。結婚是結婚,難道房子是附加條件。
先加名在領證,房子整體是婚後共同財產。
先領證後加名是男方婚前財產,如果婚後女方有一起還貸,那麼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對應比例的升值部分是婚後財產,男方首付部分和對應比例的升值只屬於男方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