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是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出資人。很多時候,一個專案需要投資上千萬乃至數個億的資金。(大多數投資公司,旗下都會有很多個不同的專案)而投資公司的GP們並沒有如此多的金錢或者他們為了分攤風險,因此不願意將那麼多的公司資金投資在一個專案上面。
GP是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大多數時候,GP, LP是同時存在的。而且他們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額度資金投資的公司裡,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對沖基金(Hedge Fund),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
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LP是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出資人。很多時候,一個專案需要投資上千萬乃至數個億的資金。(大多數投資公司,旗下都會有很多個不同的專案)而投資公司的GP們並沒有如此多的金錢或者他們為了分攤風險,因此不願意將那麼多的公司資金投資在一個專案上面。
GP是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
大多數時候,GP, LP是同時存在的。而且他們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額度資金投資的公司裡,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對沖基金(Hedge Fund),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
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