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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麻辣香鍋的老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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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哥職場
你好,在工廠上班只要是員工不願意的情況下,是可以拒絕加班的。何況是你身體的原因。
勞動法,明文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請記住一點就是如果企業要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方可。因此上述問題的朋友是完全可以拒絕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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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互聯之光001
有的廠,強制加班,貨有訂單,必須聽從廠領導,違者重罰,礦工處理。做一般工作,不到二百元,但請一班假扣月頭獎,加一般工資。帶病只好工作,制度嚴格的,要開除出廠。拒絕加班,要嘛不想幹,無要求服從。
當然可以了 直接找領導說明情況調成常白班!現在很多工廠都可調常白班的不過白班工資會比夜班低點你能接受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