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理財產品存續期內任一日,若本理財產品的贖回申請總份額超過本理財產品上一開放日總份額的15%,將視為大額贖回。銀行可對大額贖回比例進行調整,但應提前向客戶進行資訊披露,詳見銀行公佈的當期理財產品公告,客戶不接受的可按照理財合同及銀行要求贖回本理財產品。出現大額贖回時,銀行有權選擇採取下述處理措施的一種或數種:
1、按本說明書第五條及第六條的約定繼續為客戶辦理贖回手續。
2、當日拒絕客戶實時贖回申請,但接受不超過當日產品總規模15%的客戶約定贖回申請。
3、暫停接受實時贖回與約定贖回申請。銀行有權根據市場變化,決定恢復贖回交易的日期與時間。
(二)大額贖回採取“先到先得”的原則。針對客戶在單個工作日中提起的大額贖回申請,按照客戶提起贖回申請的時間先後,實行先到先得的分配原則。贖回份額採用累加機制,若該日贖回份額累計達到該日最高贖回比例(前一工作日理財產品總份額15%),系統將自動終止接受客戶的贖回申請,超過的部分不順延,直至下個工作日重新開放,客戶應重新提起贖回申請。
(一)在本理財產品存續期內任一日,若本理財產品的贖回申請總份額超過本理財產品上一開放日總份額的15%,將視為大額贖回。銀行可對大額贖回比例進行調整,但應提前向客戶進行資訊披露,詳見銀行公佈的當期理財產品公告,客戶不接受的可按照理財合同及銀行要求贖回本理財產品。出現大額贖回時,銀行有權選擇採取下述處理措施的一種或數種:
1、按本說明書第五條及第六條的約定繼續為客戶辦理贖回手續。
2、當日拒絕客戶實時贖回申請,但接受不超過當日產品總規模15%的客戶約定贖回申請。
3、暫停接受實時贖回與約定贖回申請。銀行有權根據市場變化,決定恢復贖回交易的日期與時間。
(二)大額贖回採取“先到先得”的原則。針對客戶在單個工作日中提起的大額贖回申請,按照客戶提起贖回申請的時間先後,實行先到先得的分配原則。贖回份額採用累加機制,若該日贖回份額累計達到該日最高贖回比例(前一工作日理財產品總份額15%),系統將自動終止接受客戶的贖回申請,超過的部分不順延,直至下個工作日重新開放,客戶應重新提起贖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