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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傷。現場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在搶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糾紛,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拿下一把砍刀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揮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電動車車主撿起,反將寶馬司機砍傷。隨著影片被大量轉發,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遭“反殺”一事持續發酵。反殺男,家境並不好,並且有重病女兒,可以說是窘困,騎著車都在想女兒的下一筆醫藥費如何籌措。反觀花臂男,座駕寶馬,一幫酒肉兄弟,美女前呼後擁,整日紙醉金迷,他想的最多的是下一場去哪裡瀟灑。兩人本不會有任何交集,但奇異的命運,將兩人之間的矛盾升級,不僅一死一傷,而且讓法律定罪和量刑都顯得格外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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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享娛樂

    愛人者恆愛之,作惡的人將會收到制裁。從情感上來說花臂男死有餘辜,花臂男想必是平時作威作福慣了,所有人都應該圍繞他轉,路上遇到他就要退避三舍,如若不從,那將是拳打腳踢,居然隨身攜帶管制刀具,這已經是違法行為,加上其欲行兇傷人,更是不能饒恕。電動車車主只是自衛,奪下大刀,花臂男被砍傷致死,但是這個結果卻是自衛過度。很多人不禁想若是他的刀只是砍傷沒有致死,或者砍傷後刀被其同伴奪取再次砍向他又會如何。但是法律不會將案件進行還未發生的事情作為案件審理的依據。

    當然如果法律上沒有防衛過當的行為,那麼將會有很多人鑽法律的空檔,在各種爭端中合理運用自衛行為名目張膽的犯罪,比如在爭端中,只要甲方惹怒乙方,乙方開始動手傷人,那麼甲方就有理由將其毆打致死,為什麼呢,因為乙方先動手,甲方是正當防衛而已,

    但是這起案件不一樣的地方在於電瓶車車主處於絕對的劣勢,他如果不反抗,那麼等著他的是多人將他制服然後任人宰割,所以在當時的情況下屬於本能反應,雖然結果造成了一人死亡,我想除了電瓶車車主需要付一點點小責任外,更應該付責任的是寶馬車裡同行的人,他們的存在加劇了事件的後果,激發了店鋪電瓶車主看似過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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