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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廖群文合同律師

    從法律上講,父母作為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替代履行。不過,從道德上講,可能是縱容了子女,放縱子女啃老。父母又有多少儲蓄替子女填無底洞呢?

  • 2 # 漸行漸遠的天空

    大部分父母都是會在有能力的範圍內幫助子女的,包括開店、買房、家用等等,當然,幫助子女還債(包括信用卡,網路平臺借款等),父母對子女,都是無私的奉獻,做子女的孝順的也有,恐怕能像父母對子女那樣的,可說,寥寥無幾!這就是現在狀況真實寫照!

  • 3 # 摯誠說法聊聊卡

    我們要知道父母做為子女的監護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有權利幫子女償還債務。但是這種方式方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1,首先這種不問原因,任由子女在外揮霍然後父母幫助承擔的,無疑是在害自己的孩子。

    2,其次,這樣孩子根本意識不到自己點錯誤,反正當自己出現問題的時候會有父母幫忙承擔。

    3,任由子女啃老的這種方式實在不可取,這樣他子女會沒有自理能力,不能自立。以後在社會怎麼生存。

    總之,父母寵子女,疼子女是可以的。過度的放縱,無疑是在害他。

  • 4 # 活著OUT

    在爹媽的眼裡,哪怕你五十歲了,你依舊只是個孩子,孩子做錯了,當爹媽的都想替孩子背鍋。不問緣由,不問對錯,一味地背鍋,那是溺愛,再說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這不叫溺愛,這叫啃老,這叫不要臉

  • 5 # 光芒萬丈lucky

    有可能會害了全家。

    個人認為父母這樣做不是很正確 必須要讓子女知道問題出在哪,也好規避錯誤。做出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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