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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戴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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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九啊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清朝時期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
大理寺的職權是:平反全國刑名案件,與刑部、都察院為“三法司”。凡須三法司會勘的重大案件(斬、絞罪案),先經刑部審明,送都察院參核,再送大理寺平允。
擴充套件資料:
大理寺源於秦代的廷尉,到了漢末曾一度改名為大理,漢魏時期的著名書法家鍾繇曾擔任過此職。後來廷尉的權力開始分化,逐漸衍化為刑部和大理寺這兩個機構,而且御使臺也部分的司法許可權。
在唐代,凡有重大案件都是由大理寺、刑部與御使中丞進行會審,稱為“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會審,稱三法司。決獄之權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時,可上奏聖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為正三品,煬帝改從三品,唐同。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清朝時期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
大理寺的職權是:平反全國刑名案件,與刑部、都察院為“三法司”。凡須三法司會勘的重大案件(斬、絞罪案),先經刑部審明,送都察院參核,再送大理寺平允。